高明区法律援助处召开各镇(街道)司法所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会
6月8日下午,高明区法律援助处组织召开各镇(街道)司法所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会,进一步加强各镇(街道)体系改革后综合行政工作,有效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力争通过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使司法所的法律援助业务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
高明区司法局副局长李飞帆强调,各司法所的法律援助律师要做好以下三点:一是充分提高思想认识。继续加强理论学习,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切实增强作为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尽职尽职地完成每一项法律援助工作。二是及时吸收总结。高度重视此次业务培训,及时向司法所领导传达本次培训的会议精神,在以往的工作经验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更为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把法律援助工作认真抓好落实。三是加强业务办理。努力克服人少量大的困难,用实实际际的数据反映每月的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努力提升办案数量,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
会上,高明区法律援助处主任韦春洪、四级主任科员林兆华分别向各镇(街道)司法所法律援助律师讲解《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广东省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办法》《关于印发
(供稿:区法律援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