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好月园A3栋B1栋高层住宅建筑方案修改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0〕214号
关于花好月园A3栋、B1栋高层住宅建筑方案修改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人和)高明大道北侧的建设项目花好月园A3栋、B1栋高层住宅方案调整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调整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亿澳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花好月园A3栋、B1栋高层住宅
三、申报类型:建筑方案调整
四、修改情况:
1.A3栋天面消防水泵房取消,B1栋天面增设消防水泵房。A3栋建筑面积减少18.71平方米,计容面积减少55.96平方米,基底面积不变,即A3栋修改后的建筑面积为6680.74平方米,计容面积为6635.84平方米,基底面积为361.73平方米。B1栋建筑面积增加10.56平方米,计容面积增加48.4平方米,基底面积不变,即B1栋修改后的建筑面积为7561.60平方米,计容面积为7580.74平方米,基底面积为402.69平方米。
2.因A3栋、B1栋单体修改,面积有所变化,所以总平面A3栋、B1栋天面梯屋轮廓相应作出修改,项目指标相应作出微调,调整后总指标如下:用地面积15939.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949.32平方米,基底面积4751.09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47810.27平方米, 容积率3.00,建筑密度29.81%,绿地率30.01%,汽车泊位403个(其中地下室车位202个)。
3.本次花好月园修改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相关要求。(详见公示图纸)
五、公示时间:自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5月10日(八个工作日)
六、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七、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0年4月28日
***:公示图纸.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