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一过万平方米违法建筑物被爆破拆除
坚决查治“两违”,狮山在行动!
违必拆,零容忍!
狮山首例被爆破拆除的违法建筑物轰然倒下
2018年11月,狮山镇首例被爆破拆除的违法建筑物轰然倒下,场面震撼。
为贯彻落实《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关于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佛山市南海区查处治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共同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辖区查处治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镇查治办决定对新力佳模具塑料电器有限公司违法建设开展专项爆破拆除行动,该次爆破拆除总建筑物面积11292平方米,构筑物面积2295平方米。
狮山通过爆破的形式对违建违规的建筑进行彻底拆除,拉响辖区查治违法违规用地的态度和决心。同时,除了对工商建设项目,对违法违规宅基地,在2018年2月26日之后违法搭建的一律拆除,坚持发现一宗坚决拆除一宗,绝不手软。
下阶段狮山镇将继续加大巡查、监控管治力度,对于存在违规违法建设的业主采取强制行动,依法依规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整治。
查治学堂:
什么是“两违”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查处治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共同责任制实施意见》南府〔20〕号文的规定,“两违”行为是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行为。
从时间上可分为新增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和历史遗留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划分的时间:2018年2月26日。
新增“两违行为”是指2018年2月26日后新产生的或者2018年2月26日前开始施工且尚未完工的情形。
历史“两违行为”是指2018年2月26日前已完成违法占用土地或违法建设行为的情形。
南海区委区政府对“两违”行为的工作思路是:“尊重历史、分类处理、杜绝新增、消化存量”。
那么,“两违”行为包括有哪些方面呢?来,敲黑板了!“两违行为”包括这8种:
(一)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未办理土地使用证明文件,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擅自在土地上进行非农业建设或破坏农用地的违法用地行为。
(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
(三)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行为;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行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四)未取得镇(街道)宅基地报批手续即开工建设,或未按照宅基地报批内容进行建设的行为。
(五)未经批准,在河道、滩涂、湖泊、水库及其管理范围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
(六)未经批准,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的行为。
(七)未经批准,在西樵山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的行为。
(八)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未办理征用、占用林地审批手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
请市民积极举报违建行为!
违法建设不仅存在安全隐患,也不利于城乡土地的规划、建设与管理。遇到违法建设行为,狮山市民可以积极拨打0757-12345进行举报投诉!
来源:狮山查治办、佛山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