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佛山市亿联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等24家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示范店(单位)称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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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5日发表
各镇(街)食药监分局:
佛山市亿联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等24家食品经营单位(***1),已不符合佛山市南海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标准,现决定撤销其“食品安全示范店(单位)”称号。其余241家单位经复核,符合佛山市南海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标准,保留“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称号,有效期2年(***2)。
***:1.***1:撤销佛山市南海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称号名单.xlsx
2.***2:佛山市南海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名单(复评).xlsx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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