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人才服务办部分业务事项办理方式调整的公告
根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信息惠民项目(人事人才板块)上线运行的通知》,为达到“一个系统、一套标准实现一市五区通用”的目标,我办相关业务因使用该系统后,部分事项业务由窗口受理变更为网上全流程办理的方式,给予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申请办理业务,具体调整如下:
一、人事档案调入手续、高校毕业生接收与报到、人才引进入户事项实施全程网办,区、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不再现场办理。具体条件和手续如下:
1.外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在禅城区区级单位工作,登录佛山市人社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fshrss.gov.cn)网上注册账号,办理“高校毕业生接收”和“高校毕业生报到”;禅城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登录佛山市人社局公共服务平台办理“高校毕业生报到”。
2.在职人员档案转入。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高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在禅城区区级单位工作,男未满50岁,女未满45岁,档案在有人事调配权的部门,手续:上佛山市人社局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理“在职人员档案转入”。
3.引进人才入户。按规定办理人才引进手续完成后符合入户条件的可申请入户,登录佛山市人社局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提交“人才引进入户申请”。
二、取消如下事项业务:1.企业从本区调出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核准(接收商调函);2.企业从本区调出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接收调动通知)。对于在禅城区人才中心转出档案的业务,统一按“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学籍档案转出)”事项,在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行政服务中心4楼综合窗口受理及办理。
禅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