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
7月3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山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武汉法院坚持制度设计和实践探索良性互动,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推进试点,全市法院适用小额、简易程序审结案件13***23件,占一审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82.8%,适用率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
会议表决通过《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规定》;审议《武汉市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草案)》;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政府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2020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关于2020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武汉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艳、胡树华、丁雨、朱库成、李强,秘书长许甫林出席会议。
副市长杨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慕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胜坤,市政府秘书长张忠军,以及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