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槎街道大富村永新路道路及景观提升工程招标澄清(第01号)
致招标投标各相关当事人:
张槎街道大富村永新路道路及景观提升工程招标澄清如下:
澄清位置 | 澄清前 | 澄清后 |
招标公告第7.1.1 |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8年1月18日 8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18年1月18日 9时 30 分。 |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9年1月18日 8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19年1月18日 9时 30 分。 |
招标公告第7.1.2 | 开标时间:2018年1月18日 9 时30 分。 | 开标时间:2019年1月18日 9 时30 分。 |
招标文件第11页第7.1.1 |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8年1月18日 8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18年1月18日 9时 30 分。 |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9年1月18日 8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19年1月18日 9时 30 分。 |
招标文件第11页第7.1.2 | 开标时间:2018年1月18日 9 时30 分。 | 开标时间:2019年1月18日 9 时30 分。 |
招标文件第15页第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提出澄清、疑问时间:2018年1月5日17时30分前 提出澄清、疑问方式: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传真号码:0757-83130966;电子邮箱:tyd966@qq.com。 | 提出澄清、疑问时间:2019年1月5日17时30分前 提出澄清、疑问方式: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传真号码:0757-83130966;电子邮箱:tyd966@qq.com。 |
招标文件第16页第3.5.1投标保证金 | 缴纳形式及要求: 1、投标人须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提交。 2、投标人应在 2018 年1月18日9时30分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指定银行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须凭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请按以下帐号提供并以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佛山张槎支行 银行账号:***1****90679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 注:投标人应在汇款或转账凭证上注明本次招标的工程名称(可简称为“大富村永新路”)。 4、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5、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评标会结束后,招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提交《保证金退还(暂缓退还)通知单》,交易所在收到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退回投标单位交款帐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向街道农村办提交《保证金退还通知单》、合同、中标通知书,经农村办审核同意后,交易所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 缴纳形式及要求: 1、投标人须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提交。 2、投标人应在 2019 年1月18日9时30分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指定银行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须凭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请按以下帐号提供并以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佛山张槎支行 银行账号:***1****90679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 注:投标人应在汇款或转账凭证上注明本次招标的工程名称(可简称为“大富村永新路”)。 4、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5、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评标会结束后,招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提交《保证金退还(暂缓退还)通知单》,交易所在收到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退回投标单位交款帐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向街道农村办提交《保证金退还通知单》、合同、中标通知书,经农村办审核同意后,交易所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
招标文件第(17)页第4.2.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8年1月18日9时30分。 | 2019年1月18日9时30分。 |
本招标澄清是对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说明,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与本招标澄清不一致的,以本招标澄清为准。本招标澄清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富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