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广新局发布一揽子扶持政策(佛山日报)
市文广新局发布一揽子扶持政策,今年拟投入过千万元财政资金,引导文化导向型城市建设中的正面效益,并进一步带动区、镇街、村加大对文化的投入,助推佛山文化繁荣。专项资金从即日起接受社会咨询和申报。
非遗保护
扶持资金历年最多
佛山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粤剧、醒狮、陶塑、剪纸等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享誉全国。要保护、活化、发展这些非遗,除了民间传承发展,政府层面的政策引导同样必不可少。
昨日,《2016年佛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出炉,扶持佛山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非遗项目,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非遗传承基地、生产性保护基地和传习所。
据悉,佛山今年将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保护非遗,是历年来最多的一年,资金的增长体现了政府部门对非遗保护的重视。目前,佛山拥有国家级非遗项目14 个、省级43个、市级79个;国家级非遗传承人11位、省级47位、市级132位;国家级非遗基地1个、省级13个、市级24个(含传习所)。
据《办法》,申报单位或个人应于今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其中,非遗项目补助经费和非遗传承基地(传习所)还需递交工作方案。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首设公共文化服务创新项目
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第二年,构建完善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重中之重。
昨日,市文广新局印发《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办法》,以及重新修订的《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骨干群众文艺团体扶持 办法》,就城乡十分钟文化圈建设示范镇街(村居)、文化志愿服务项目、公共文化服务创新项目、骨干群众文艺团体等给予扶持,以255万元市级财政扶持资金 引领各级财政投入,打牢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础,激发基层文化建设活力与创新动力。
继去年评选出第一批城乡十分钟文化圈建设示范镇街、示范村居后,今年继续开展第二批示范镇街、示范村居创建评选。
在文化志愿服务项目上,今年计划扶持2~5个项目,系列活动扶持金额最高10万元,单项活动扶持最高5万元。为鼓励更多志愿者队伍和社会组织参与文化志 愿服务,申报主体条件进一步放宽,我市在广东文化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佛山市志愿者联合会信息平台上注册的文化志愿者队伍或已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 并开展文化志愿服务的社会组织均可申报。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首次设立公共文化服务创新项目扶持,面向区级(不含)以下政府部门,村委会、社区 居委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企业。据介绍,扶持项目将采取“项目自荐+政府推荐”方式征集,各区推荐2~10个,项目要满足示范导向 性好、开拓创新性强、品牌价值突出、社会评价度高等要素,每个项目的扶持金额最高为5万元。
新修订的骨干群众文艺团体扶持办法则明确了扶持对 象为我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包括各类舞台表演艺术(含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团体在内的骨干群众文艺团体,不限于市级群众文艺团体; 明确了扶 持方式和资助标准,分为办团资助和项目资助两种形式,分别资助1~3万元和5~20万元。
文艺繁荣
新增原创作品扶持经费
原创的多少直接反映出一个城市创新力量的强弱。昨日下发的《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原创文艺作品扶持办法》和《2016年度佛山市优秀展项目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目的就是鼓励原创,促进佛山文化艺术的繁荣。
《原创文艺作品扶持办法》是今年新增的扶持政策之一,目的在于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激励文艺工作者创作更多具有佛山元素、反映时代精神、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原创文艺作品,扶持范围包括舞台艺术类、文学类、美术类、新兴文艺类。
在题材方面将重点扶持几类作品:一是“中国梦”主题和现实题材原创文艺作品; 二是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成立95周年、迎接党的十九大 等题材的原创文艺作品; 三是佛山历史文化名人题材、佛山企业相关题材等佛山本土题材原创文艺作品; 四是优秀地方戏曲原创作品; 五是拟参加第十一届全 国舞蹈优秀剧目展演、全国优秀音乐作品征集活动的优秀原创文艺作品等。
据《办法》,佛山市各级各类单位或个人创作的原创文艺作品或者佛山市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创作的体现佛山元素、以宣传佛山为主题,并对宣传佛山有重大影响力的原创文艺作品均可申报。对于符合条件的原创文艺作品,单个文艺作品最低扶持额度1万元,最高可达15万元。
同样给力的还有《优秀展览项目扶持办法》,今年扶持总金额达50万元,较5年前增加1.5倍。扶持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新增公共教育和推广项目扶持,鼓励更多各级各类文化艺术场馆开展相关项目。
原创文艺作品和优秀展览项目扶持本月起申报,申报截止时间4月20日。具体申报要求可上佛山市文广新局政务网查询。
版权保护
免费登记版权惠及面广
佛山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的不是复制,更重要的是创新。在这其中,法律保护和政府引导必不可少,否则产业就会失去动力。昨日,2016年佛山市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申报正式启动,对著作权人在申请著作权登记时缴纳的登记费进行资助。
此次资助对象的适用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条列举的,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美术、建筑等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今年对著作权人在2015年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时缴纳的登记费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件250元。
市文广新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现行广东省作品著作权登记收费,每件作品基本登记费平均为200元,且佛山版权登记服务中心收取服务费50元,即权利人为每 个作品共支付250元费用。在推行《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办法》后,给予著作权人每件作品250元的资助,两者抵消后,权利人的实 际支出为0元。
“此次实施的登记资助,相当于免除著作权人在登记费方面的支出,将大大增加著作权人的创作热情,并通过完善作品登记手续更好地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该负责人表示。
同时,申报主体和条件进一步放宽。据《办法》,这次可以享受到免费版权登记的著作权权利人除了佛山户籍公民、佛山注册登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外,在佛山有 固定居住场所的非本市户籍公民,及在佛山市经商、就业的非本市户籍公民均被纳入,高度响应了中央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精神。
市级社会组织(文化类项目)
社会力量共建共享文化
自2013年市财政局印发《佛山市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已有35家社会组织参与申报文化类项目,其中20家获得扶持,不仅提升社会组织自身能力,且极大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文化服务。
从即日起,2016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再次向社会抛出橄榄枝。据《办法》,申报的社会组织指在佛山市民政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开展文化 类项目的市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时间一年以上,具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专门工作人员、健全的内部规章制度,三年内无年检不合格和无违法记 录,且具备良好的执行能力。
《办法》还明确,每年扶持实施文化类项目的社会组织5家,每家补助资金10万元,共50万元。与此配套的绩效评价 机制,市财政局按照补助金额的60%直接支付资金到扶持对象。每年10月份,市文广新局组织对扶持对象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市财政局据评定的绩效 情况对余下的40%资金予以兑现。每年11月市级社会组织可申请下一年度专项扶持资金。2016年11月启动2017年度专项扶持资金,具体申报评审通知 详见市文广新局政务网。
《办法》规定,专项扶持将优先考虑关注民生、贴近群众、面向基层的项目,促进佛山居民享受均等化公共文化服务,保护和传承传统艺术,以及提升佛山历史文化名城在国内外影响的项目,给予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