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传人喜获项目与生活双重补助
享受项目资助和生活补助的同时,也需担起培养后继人才的责任
“这是政府对我们非遗传承人的认可和关心!”剪纸国家级非遗传承人陈永才面带笑容。昨日(18日),我市一批非遗传承人首次领到了政府发放的专项项目资助和生活补贴。
今年初,我市制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助暂行办法》,确定以生活补贴和传承项目资助的形式,支持非遗项目的传承。《办法》于1月25日起实施,旨在进一步促进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更好地开展传承工作。
经过前期的申报和初审,市文广新局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对受资助传承人的资助资质进行评审,并进行了最终评定和公示。最终,冯炳棠等8名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分别获得10000元或15000元项目资助,陈永才等11人分别获得4800元或9600元生活补助。
传承人接受“礼包”,但也需承担一定的责任。据了解,每一位受资助的传承人都要签订资助协议,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供完整的项目操作规范和技术要领等,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公益性展示、教育和研讨活动。而项目资助也要更多地用在收徒和办学上,无保留地传授技艺,培养后继人才。
“资助金和生活补贴非常重要。”省级非遗项目佛山秋色传承人何信说,非遗项目的传承重要是有创作和传播,但以往创作成本高个人资金有限,因此创作得少,传播和影响力自然也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关宏表示,此次资助办法的出台是对非遗项目、传承人切实的关心和重视。资助协议中“权”和“责”的统一,也是为了使非遗传承的资助能更制度化和长期化,真正见到实效。
据了解,该评审每年进行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5月30日前。生活补助的最高标准为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每月800元,省级非遗传承人每月400元,而传承项目资助标准为每年每个项目最高2万元,最低1万元。
佛山市2010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生活补贴金额
一、国家级(3 人)
1、冯炳棠 9600元; 2、陈永才 9600元; 3、黎 伟 9600元。
二、省级(8人)
1、何汉然 4800元;2、梁兆帝 4800元; 3、苏求应 4800元; 4、李月友 4800元;5、何耀辉 4800元;6、杨玉榕 4800元;
7、黎婉珍 4800元;8、何 信 4800元。
佛山市2010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项目资助金额
(共7项)
一、佛山十番 何汉然 10000元
二、粤曲星腔 李月友 10000元
三、佛山木版年画 冯炳棠 15000元
四、佛山木雕 何耀辉 15000元
五、石湾陶塑技艺 黄松坚 10000元
六、佛山彩灯 杨玉榕 10000元; 陈棣桢 15000元
七、佛山秋色 何信 15000元
(来源:佛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