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钛富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钛富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2月7日至2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
邮编:528137,联系电话:0757-87387388,
传真:0757-8765209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钛富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钛富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三江公路31号(F7)之2号车间 |
环评机构 | 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三江公路31号(F7)之2号车间,(地理坐标为北纬:23°13" 59.95",东经:113°0" 41.86"),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5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48平方米。年产汽车排气系统零件3.6万套、自行车车架零件2万套、汽车排气系统设备30套、汽车排气系统工装60套、自行车车架设备20套、自行车车架工装40套。项目员工人数共20人,年工作时间25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均不在厂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产生量为180吨/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尾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B标准(两者取其严者),排入西南涌。 (二)项目产生焊接烟尘,加强车间内通风,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颗粒物(其他))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的限值要求。 (三)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Ⅲ类区标准。 (四)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边角废料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核定全厂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CODCr为0.0072吨/年、氨氮为0.0014吨/年,计入南部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指标内。 |
2018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