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举办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培训班
进一步落实我区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使我区建筑施工企业清楚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和办理流程,分散企业用工风险,切实维护我区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权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5月18日,由禅城区人社局牵头,联合区住建局、地税局、安监局、总工会以“建筑全员参保、维护工伤权益”为主题,举办了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培训班,辖区30多家建筑企业的50多名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学习。培训班上,区人社局副局长程翔作了动员讲话。
此次培训班由区人社局、住建局、地税局、社保局以及工会的7名同志授课。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学习《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建筑业工伤保险的实施意见》(粤人社规〔2015〕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责任的通知》和《禅城区建筑业工伤保险业务办理指南》等文件。授课结束后,各部门领导面对面和企业负责人就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政策进行交流沟通,就政策出台背景、如何参保、需要资料、政策优惠、工伤赔付等具体问题解答,让企业负责人了解掌握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和具体操作办法,以及建设项目负责人的责任义务。并就建筑施工企业如何落实动态实名制管理问题,进行重点明确。要求各建设项目负责人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规范管理专项检查,配合住建部门做好实名制,积极使用虹膜打卡等制度,配合人社部门工作,落实人员花名册月报制度。加强工地用工管理,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救济迅速、认定准确、补偿及时。
落实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政策是各级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要求,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政府提振企业信心、减轻企业负担、分散企业用工风险的重要措施。举办此次培训班的目的是为了让参训人员通过此次培训平台,把相关的文件精神向企业领导进行汇报,自觉履行参保义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确保今年新开工的项目纳入建筑业工伤保险统筹范围,确保2017年底实现全区建筑项目覆盖工伤保险的目标,使政府出台的这项惠民、暖企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