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公证协会举办全市公证业务专题讲座
讲座现场
“婚后父母给子女买房配偶没份、婚前贷款买房归个人”!《最高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颁布后,在社会上引发了巨大反响,一时之间成为坊间、媒体、微博最热的话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关财产的新规定,引起两极化的反应。作为法律服务业的公证人,应不失时机从法律专业的角度和公证的视野去审视、评析、解读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并将司法解释的原则、精神应用于公证执业活动当中。为此,8月15日,市司法局、市公证协会举办了全市公证业务专题讲座,邀请了中国公证协会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南方公证处二级公证员崔栋到我市开展针对性专题讲座和相关业务交流。讲座由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公证协会会长易新华主持。各区司法局公证管理部门负责人、各公证处公证员、公证辅助人员近60人参加了专题讲座。
崔栋同志以丰富的理论实践经验,紧密结合具体的案例,与我市公证工作人员分享研读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婚姻法》与《物权法》在公证业务中的冲突与适用的原则与精神,从公证工作实操层面阐述自己不少细致而深刻的见解。期间,还对公证案件的复查与诉讼规范处置等方面问题进行了研讨。最后,与会人员抛出执业活动中遇到的一些棘手问题,崔栋同志与在座人员围绕有关公证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了互动交流、气氛热烈。崔栋同志的辅导讲授内容丰富、信息量大,针对性强、富有操作指引意义,解答清晰到位,与会同志纷纷表示,通过聆听以及互动交流,深化对上述有关内容的学习以及掌握,裨益于业务工作,启迪良多、受益匪浅。
多年来,市司法局、市公证协会重视加强公证队伍建设,做到年初定计划,按时抓落实,通过举办各类业务讲座、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佛山公证队伍业务素质与执业技能,有效推动全市公证质量以及公证公信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