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一论坛公布捉贼照引热议
网友公布的“女贼”照片。(网络截图)
顺德一论坛公布捉贼照引热议,律师称此举涉嫌侵权
“青华市场出现女扒手。”昨日,不少网友在顺德人BBS容桂板块上热议此事。对于楼主张贴出的几张“女扒手”正面照,众人弹赞不一。有律师称,随意张贴他人照片涉嫌侵害当事人名誉权与肖像权。
网帖:晒照片称抓到“女扒手”
“今早青华市场管理人员捉到两个插荷包女人,后来还有个是第二度作案被捉的,一共3个人,不知是不是一伙的,去买菜的要小心后面。”昨日,几天前由“万金尤”发布的“抓女扒手”的这个网帖,已吸引了9页多的跟帖。
记者在该网帖中看到,楼主用文字描述了1月13日,青华市场管理人员抓到3名“女扒手”的事情,还将3张可清楚看到3名女子正面模样的照片。
从公布的照片来看,第一张是两名30岁左右的女子蹲在墙角,眼神中充满恐惧。第二张照片中,一名男子一手抓住其中一女子的头发,一手指着她。第三张照片中,又多了一名身穿蓝色运动上衣的女子,3名女子并排蹲在墙角。
网议:一方称解气一方称侵权
“咁衰……女人都做贼仔……抵打!”网友“小手”的跟帖显得很解气;“就快过年,出街一定要小心d!”网友“hhq”做出温馨提示。
“唉……望住她们的眼神,好忧伤啊,还要被人扯头发,我最憎就是这种动作!”网友“衰b"囝”却有不同想法。
此帖也被其他论坛转载,不少网友痛斥盗窃行为之余,也对公布嫌疑人照片的做法表示质疑。“就算人家是小偷,也是有尊严和相应权利的,不能随意践踏。”网友“老王”说。
随后,记者走访青华市场时从当日目击者口中得知,当时市场管理人员抓住此3名涉嫌偷窃女子的过程中,确实出现暴力行为,不过“下手都不是很重,很快就送去派出所了。”顺德警方也证实,当日确实有群众送来3名涉嫌扒窃的女性嫌疑人。
律师说法
楼主此举涉嫌侵权
广东达声律师事务所蒋周奇律师认为,市民抓扒手不能滥用暴力,制服后要及时移交警方处理。而在法院未对嫌疑人做出判决之前,任何人都无权为其“定罪”。因此,楼主直接将此三名女子称为“扒手”,是不妥的,可能涉嫌侵害她们的名誉权。同时,楼主未经当事人同意,便将其正面照在网络上公布,此举也涉嫌侵害了当事人的肖像权。最后,蒋律师提醒市民,小偷行为固然可恶,但对待盗窃嫌疑人时,应当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