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江河畔一200平方米在建物被查出是违法建筑
发布时间:2008-08-21 【字体:大、中、小】 未经规划审批就擅自在汾江河河畔建起200多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在禅城区执法局张槎分局执法人员多次***宣传教育后,近日,当事人自行拆除了该违法建筑。拆除前,记者在现场看到,该违法建设离汾江河畔300米左右,占地面积208平方米,砖木结构,正进行封顶。执法人员表示,该违法建筑由于未进行地基加固,且位于空旷地区,再加上我省处于强热带风暴多发区域,整个建筑物抗风能力弱,存在结构性安全隐患。 据执法人员介绍,7月8日下午5时左右,禅城区执法局张槎分局两名执法人员在汾江河畔巡查时,在沙口水厂附近发现有人在兴建建筑物,从现场施工人员的动工情况来看明显属于非专业施工队伍。执法人员遂上前询问并要求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当事人在支吾一会后表明其建设行为并未经规划审批,打算建起后用于出租。 随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发出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责令当事人立即停工。张槎分局又通过当地村委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向其叙述汾江河整治的有关要求以及房屋存在的安全问题,最终当事人表示愿意自行拆除。 近日,当事人请来施工队,在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内将该违法建筑彻底拆除。据张槎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执法部门将不遗余力持续地将两岸违法建设的查处进行下去,并予以拆除。(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