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政法委关于购买办公室设备的询价公告
各设备供应公司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广州市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委拟开展区委政法委办公室改造。现邀请具有相关资格的单位承接此项目业务。
一、项目内容:
(一)安装入侵报警系统,面积约12平方米。入侵报警系统按照《党政机关、***单位保密室建设规范》标准:入侵报警系统的安装独立设置、独立运行,监控探头安装应覆盖可能发生非法入侵的门、窗、通风管道等重要位置,探头数量无限制,根据现场需要配置。
(二)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要求:符合GA/T367标准。***头具备红外夜视功能,系统设置分辨率应不低于1080P,具备不少于6个月的不间断储存空间;
(三)安装不间断电源。要求确保系统7*24小时不断电。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控制在人民币3万元内。
(五)项目期限:拟定于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
(六)项目地点:荔湾区机关大楼733室。
(七)项目管理方式:由区委政法委自行组织实施。
二、告知时间(三个工作日):从2020年11月6日至11月8日。
三、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一)交报价文件时间:2020年11月9日17时。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交报价文件地点:芳村大道西2号732室。
(三)交报价文件联系人:钟耀辉,电话:81599785。
四、项目承接人资格
(一)项目承接人具有相应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并通过年审,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加盖公章的报价书。
上述提供的文件、资料、证书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五、项目承接人的确定
(一)需有3家或3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比选工作由区委政法委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物美价廉、择优选择的原则进行综合考虑,确定第一、第二候选单位。
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建设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11月6日
分享: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