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佛山市人民政府2018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我市于2018年4月25日印发并实施《佛山市人民政府2018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佛山市人民政府2018年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现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6〕58号)的规定,对政府决策事项和政府听证事项进行调整。其中,新增重大决策事项3项,调整重大行政决策2项;新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1项。
调整后的《佛山市人民政府2018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佛山市人民政府2018年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佛府〔2013〕105号)认真组织实施。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
***: 佛府办函〔2018〕88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