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2021年佛山市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检查结果公开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1〕1143号)《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1〕1171号)《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城管执法、轨道交通部门联合开展了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相关检查结果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组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专班,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模块随机抽取检查项目、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本次检查范围内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总数为334个,随机抽取项目26个,检查比例6.4%,且抽查的项目中近一年内开展招标项目为24个,比例不低于80%。其中,22个项目通过书面检查和在线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4个项目通过实地检查的方式开展。主要检查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开标、评标、定标、公示公开、保证金缴纳退还、异议处理等招标投标环节。
二、检查情况
从此次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被检查项目招标投标过程基本符合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基本能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但部分被检查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发布、投标保证金退还、评标结果公示、合同公开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详见***):
1.未按要求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或者公示评标结果,主要表现为未及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督网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或者公示评标结果(12个项目);
2.未按要求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主要表现为招标人签订合同后超过5日才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9个项目);
3.未按要求公开合同信息,主要表现为合同签订后超过20日才进行合同信息公开(7个项目);
4.招标文件中含有报名字眼(7个项目)。
三、有关要求
针对发现的问题,各招标人应对照自查,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完善招标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招标工作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2021年佛山市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检查问题汇总表
***:2021年佛山市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检查问题汇总表.xlsx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