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启动2021年第一季度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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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有关财政工作的通知》(财综〔2014〕11号)要求,大鹏新区于近期正式启动2021年第一季度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以下简称“廉租补贴”)申请工作。
廉租补贴申请对象须于2021年2月7日至2月20日内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或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廉租补贴申请,由社区工作站或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核实、各街道办事处对历史违法建筑情况进行审核、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对最低生活保障或者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待遇资格进行审核、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对政策性住房情况及自有住房情况进行核查。
下一步,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根据各相关部门对辖区内2021年第一季度廉租补贴申请对象的资格核查结果,发函至各办事处,请办事处开展2021年第一季度廉租补贴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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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8:28:0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