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深圳市满月实业有限公司设立娱乐场所的公示
本行政机关于2021年1月29日受理深圳市满月实业有限公司提出的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2021年2月7日至2021年2月24日。
申 请 人:深圳市满月实业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光侨大道3483号第二栋3层B区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书面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对决定受理的听证申请,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755-88211356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631室,邮编:518107
公示机关: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公示日期: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