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光明新区下村小学部门预算草案
本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签字:邓伟东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深圳市光明新区下村小学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是一所公办学校,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下村小学只有本级,无下属事业单位。学校内设办公室、教学处、科研室、德育处、安全办、工会6个部门,2017年度核定职员编制数74人,实有正编教师45人,临聘教师6人,购买服务23人,退休教师4人。无离休人员,现有学生人数1279人,共24个班级,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包括定编车辆1辆和中巴1辆。
三、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
在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关于新形势下对教育、对学校发展的新内容,新要求的基础上,立足学校实际,确立发展理念,明确发展目标,创新发展举措,追求品质教育,全面谋划和制定好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深圳市光明新区下村小学部门预算收入3090万元,比2016年增加1160万元,增长60%,其中:财政预算拨款3090元。
2017年深圳市光明新区下村小学部门预算支出3090万元,比2016年增加1160 万元,增长60 %。其中:人员支出965万元、公用支出1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0万元,项目支出1097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主要原因:1.学生人数增加,生均标准提高,生均经费拨款随之增加;2.教师人数增加,薪资结构调整,工资福利支出随之增加;3. 行政绩效评估结果运用经费及2017年教育费附加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4. 2017年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且追缴以前年度未缴支出。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下村小学预算3090 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525万元、公用支出1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0万元、项目支出1097万元.
(一)人员支出152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 14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保障经费
(四)项目支出1097万元,具体包括:
1、日常运行经费70万元,用于学生体检费、幸福园丁、教师工作服、校园安全管理费用、各类宣传费。
2、后勤保障经费160万元,用于大宗水电费、后勤社会化为服务、日常零星维修。
3、课本教材经费54万元,用于学生教材练习本试卷经费、教学资料耗材经费。
4、教研经费70万元,用于课题经费、校本课程开发、教研经费。
5、奖教奖学金经费54万元,用于奖学金、奖教金。
6、专项教育经费100万元,用于素质教育经费、体育项目经费、文艺项目经费、科学项目经费、师生社会实践活动费、教育教学主题活动经费。
7、非教育时段午托管理经费10万元,用于中午放学时段午餐配送管理费。
8、行政绩效评估运行经费128万,主要用于行政绩效评估运用结果奖金支出。
9、教师节经费14万,主要用于教师节节日费的支出。
10、计生经费39万,用于奖励在编在岗职员计划生育奖励金。
11、教育附加费395万元,要用于教育费附加安排的各项目支出。
12、2015年市本级统筹教育费附加支出20万元,用于学校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学校奖励经费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深圳市光明新区下村小学采购预算共计767万元,其中2017年政府采购项目447万元,待支付2016年度采购项目320万元。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光明新区下村小学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仅用于校本级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购置1辆中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年持平。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新区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年持平。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购置1辆中巴。我单位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费用主要用于列支车辆维护、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费、停车费等。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光明新区下村小学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只包括校本级,无下属事业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7年深圳市光明新区下村小学共1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2018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1.深圳市光明新区下村小学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源于税收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和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等预算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源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体育***公益金和上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等预算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源于国企上缴利润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拨款:源于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因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数据取整,导致部分合计数有可能出现细微误差。
附:2017年深圳市光明新区下村小学部门预算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