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19年度汕头市拍卖企业核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商务法函〔2020〕5号)的有关规定,我厅委托汕头市商务局对汕头市拍卖企业开展年度核查工作,现将2019年度核查情况予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我厅对2019年底前经批准设立的21家汕头市拍卖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年度核查。经核查,19家企业参加年度核查,1家企业未参加核查,1家企业已于2020年办理注销。19家企业为合格企业,1家企业未提交2019年度核查材料,视同异常企业。
公示期从2020年4月23日-4月29日止。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贸易管理科
电 话:88851516、88931883
传 真:88931861
***:1. 2019年度核查合格企业名单(19家)
2. 2019年未提交年度核查材料企业名单(1家)
3. 2020年已注销企业名单(1家)
广东省商务厅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