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推动我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把“创文”工作向纵深开展,区委区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件精神,把开展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行动与当前“创文”工作有机结合,根据《汕头市澄海区“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做到“两个坚持”,即坚持以强抓检查督办促落实工作责任,坚持以强抓检查督办促巩固工作成果,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探索构建城市市容管理长效机制,为我区“创文”工作顺利开展,建设幸福、美丽澄海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力推进各街道、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全民参与”的原则及“门前三包”责任制责任分工,齐抓共管,协调配合,使全区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促进沿街责任单位明确责任内容,责任范围,履行好以下责任:l.包卫生。保持责任区环境卫生整洁,自备专门的垃圾容器袋装收集本单位的垃圾杂物,并按规定时间倾倒投放,协助制止随地乱丢、乱倒废弃物行为。2.包绿化。按照园林管理部门的要求,爱护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制止采花摘果和损坏树木花草的行为。3.包秩序。维护责任区秩序,不出店经营、不乱堆放、不乱张贴、不乱牵挂、不乱停放,并协助制止责任区范围内的上述行为(责任区范围:横向为沿街建筑物总长;纵向为墙基至路沿石,没有路沿石的,至道路边沿;立面为店面立面范围)。
三、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对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办,区成立“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黄鹏伟任组长,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黄雪芒,副区长林雪萍任副组长,区府办,区创文办,区城管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卫计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公安分局、交运局、公路局、环卫局、市场物业管理中心、交警大队,各街道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区城管局),由陈俊彬(区城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二)遵循“属地管理”原则,“门前三包”日常管理工作由各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责任单位全力配合。各街道要成立开展检查督导机构,及时制订工作计划,建立内部工作台账,对辖区“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督办,并认真做好资料记录、整理归档工作。
(三)各街道落实以挂钩社区领导为路长,各路段所属社区领导为段长,抽调街道2名、社区2名、城管1名、工商1名人员,组成日常巡查组,实行定路、定段、定责的“三定”责任制,进行日常巡查管理。各街道由1名班子成员牵头,区工商、食药监、城管执法各抽调2名人员,驻点参加专门行动组,负责辖区内的综合执法。交警部门加强路面巡查执法。其他各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参加行动。
四、工作时间与工作步骤
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时间从2月20日开始,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试点阶段(2017年2月20日—2017年7月20日)。各街道选择各选择3条主要道路,作为“门前三包”严管示范路试点(具体道路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相应工作计划并开始实施;各街道办事处要落实“三定”责任制(各街道挂钩社区领导为路长,各路段所属社区领导为段长,实行定路、定段、定责,有关责任人名单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督查组备案)。同时,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营造浓烈的工作氛围。由区城管局负责制作“门前三包”责任制小册子,并发放到各沿街商铺。
(二)推广阶段(2017年7月21日—2017年12月20日)。通过加强检查督办,推进试点路成果巩固与发展,提升示范效应。把“门前三包”责任制推广到各主次干道、重要路段、重要部位、集贸市场周边、“商业街”、“饮食街”、各公园及景点周边、城市出入口等区域,重点加大对沿街占道经营、乱丢垃圾杂物、乱吊挂、乱停放、“牛皮癣”的清理整治力度。
(三)铺开阶段(2017年12月21日—2018年12月31日)。在推广实施的基础上,各街道要逐步将“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从主次干道向内街小巷延伸,并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确保长效管理。
五、责任分工
为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具体分工如下: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街道负责本辖区内的“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区城管局是“门前三包”责任制的主管部门,负责对“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协调、检查、监督和考评。
(二)各街道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具体管理和落实,并接受区城管局、区环卫局的检查、指导、监督、考评。区环卫责任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做好沿街单位、门店的垃圾收集和人行步道的清扫工作。
(三)凡沿街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均应与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履行“门前三包”义务。
(四)区督查组对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协调、检查、督办。
(五)区城管、国土、住建、环保、卫计、食药监、工商、交运、公路、市场物业管理、公安、交警等部门,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城管部门要加强对市政、环卫、园林绿化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对违反《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实施
2.国土部门要加强对沿路区域已征未建用地的监管。
3.住建部门要加强沿街建设工地现场的监管及小区物业的管理。
4.环保部门要加强沿街环境治理力度,加大对餐饮业、摩托车维修店等“三废”违规排放、噪声扰民以及施工现场二次污染等现象的查处,确保沿街区域环境噪声、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标。
5.卫计和食药监督管理部门要动员和组织沿街门店、单位参与开展爱国卫生活动;要加强对沿街“五小”行业日常卫生监管,严格审查沿街餐饮单位经营准入条件,查处各类违反卫生管理违法行为。
6.工商部门要负责查处沿街门店、单位无证经营行为;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义务,或者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单位和个人,配合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7.交运部门要加强对沿街机动车辆维修业的审批和管理,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占道修车等违规行为,维护沿街客运车辆秩序。
8.公路部门要配合属地街道做好城区公路路段的“门前三包”工作。
9.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沿街门店、单位交通安全管理的监管,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对沿街人行道、车行道乱停乱放车辆等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车辆停放有序;要加强对沿街商铺促销音乐、广场舞等音量的管理。
10.市场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市场周边摊档“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
六、工作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多、动态性强、难度大的社会管理工程。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创文”工作要求,高度重视“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将开展专项行动与当前“创文”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行领导挂帅、部门牵头、责任单位负责的工作机制,做到定任务、定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门前三包”责任制在改善城市面貌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管理与奖罚并举,强化执法监管力度。在试点阶段日常管理工作中,各街道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采用各种法律手段,加大处罚力度,形成高压态势,逐步***占道经营、乱丢垃圾、乱停放等“六乱”的城市管理难题。同时结合媒体力量,对各种违法及陋习现象给予曝光,促进后续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对积极配合“创文”工作、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单位(商铺),区创文办将给予表彰,并在媒体上进行宣传。
(三)强抓检查督查,力促工作实效。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切实组织落实检查督办工作,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全面对“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力促各责任单位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试点阶段,各街道每天组织巡查,区检查组进行督导抽查。对检查中发现没有按要求落实的,将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查处。要加强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力度,对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要提交区创文办通报批评;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汕头市澄海区城市管理效能监督暂行办法》提请区监察部门启动问责。
(四)加强信息沟通,强抓工作进度。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和信息沟通交流工作,区创文办要建立微信平台,以便及时了解掌握各街道、各单位的工作情况,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五)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活动氛围。各街道、各单位要积极借助主流新闻媒体、网站或其它宣传渠道,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开展对《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汕头市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汕头市城市容貌标准》等城市管理相关条例、法规和“创文”的宣传工作;各街道要加强对重点“问题”对象的宣传动员,增进市民理解、支持并参与到“创文”中来;宣传部门及时对正反典型进行报道与曝光,发挥示范带动与遏制作用。
(六)经费保障。由于“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时间长、任务重,且集中了各级各部门的人力,区财政要尽量调拨一定资金,作为经费补充,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七、各镇要参照街道的做法,在全区范围内全面铺开。
汕头市澄海区城管局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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