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共卫生上半年双随机抽检信息结果公示
为在公共卫生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根据省卫计委《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卫生计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粤卫办函〔2018〕110号)文件要求,市卫生监督所按照“双随机”抽查的原则,对国家卫健委(原国家卫计委)于2018年上半年随机抽取的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和学校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现将有关的监督抽检信息公示如下: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情况
按照上级下达的抽查清单,抽查了23家市管公共场所,其中住宿场所3家,美容美发场所1家、歌舞厅1家、沐浴场所2家、常年开放的游泳场所16家。对其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卫生标准和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抽检室内空气、客用品用具的卫生质量。
经检查,有21家单位的卫生管理项目均符合法规要求,1家沐浴场所及1家游泳场所存在违规行为。经抽检,21家单位符合卫生标准,2家游泳场所余氯指标不合格,见***表1。
二、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抽检情况
按照上级下达的抽查清单,抽查了2家市管集中式供水单位及2家区县管理的二次供水单位,检查其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法规标准的情况。按照要求检测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等项目。
经检查和抽检,4家单位的卫生管理工作均符合法规要求,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见***表2。
三、学校卫生监督监测情况
按照上级下达的抽查清单,抽查了2所市直学校,由市卫生监督机构对其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对教室和生活环境进行卫生监测和评价;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其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按照《学校卫生综合评价》(GB/T 18205-2012)对检查和监测结果进行综合评价,2所学校的卫生综合评价等级均为B级(合格),见***表3。
目前市卫生监督机构已经责令存在卫生管理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下半年将按照国家卫健委要求,开展第二批双随机抽查,加大卫生监督和指导力度,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
汕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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