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3日-2021年7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349-7079998 通讯地址:山阴县岱岳镇府东街延长线岱岳镇政府大楼三楼 邮 编:0369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阴县顺通街至山阴高速连接线工程 | 山阴县顺通街至高速路口 | 山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改移道路及平交口、改河工程、高速路面改造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4100.72万元,环保投资423.4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3.00%。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工地现场周边围挡,定时洒水抑尘,物料运输、堆放加盖苫布,设汽车冲洗装置。施工活动中产生的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2)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不在现场进行熔融搅拌。沥青铺设产生的沥青烟、苯并芘、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3)选用污染排放低的施工机械,加强车辆和设备维护保养,合理设置作业线路,降低柴油消耗量。限制车速。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1)机械、车辆冲洗水沉淀池处理后作为场地抑尘洒水用水、新修路面养护用水。(2)靠近桑干河河道段施工便道一侧或两侧设置防尘网,并及时洒水作业,防止灰尘飘入河流与湿地。(3)运营期采取雨、污水分流制,道路两侧布置雨水管道,桥梁段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和事故水收集池,并对收集池进行防渗。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弃方运往城镇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建筑垃圾运至山阴县建筑垃圾填埋场。(2)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堆放,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清运站。(3)运营期生活垃圾定点收集,送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工程进度,合理布置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维护保养。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禁止夜间施工,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中标准:昼间 70dB(A),夜间 55dB(A)。(2)运营期控制通行车型及车速,加强城市道路养护 ,道路两侧绿化隔声,车辆限速、禁止鸣笛。运营期路段沿线周边村庄、桑干河湿地公园(桑干河大桥道路红线45±5m以外)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本项目起点、终点及道路交叉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高速公路管理站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本项目建成后公路两侧50±5m处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 5、落实生态保护措施。(1)陆生生态:在施工期按规定合理施工,限制施工作业区,严禁作业区外进行施工作业,严禁对周围林、灌木进行滥砍滥伐,加强对弃渣土石的管理等,施工完毕后对施工过程中破坏的植被应及时恢复。加强道路两旁绿化。 (2)水生生态:靠近桑干河河道段施工便道一侧或两侧设置防尘网,并及时洒水作业,防止灰尘飘入河流与湿地。加强管理,完善施工期间各类排水系统;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雨季加盖防雨布并设围挡;桥梁和涵洞施工,避免在汛期、丰水期施工;在施工区域搭建织布网,拦截和阻挡水泥渣块、砖头、废弃钢筋等施工垃圾进入水体,在远离地表水体的地方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