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J2016009汕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规范信访接待场所硬件建设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各供应商: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汕头市公安局的委托,对汕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规范信访接待场所硬件建设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SCJ2016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规范信访接待场所硬件建设竞争性谈判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47,242.1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14日时30分(注:9时00分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六、谈判时间:2016年7月14日9时30分。
七、谈判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八、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供应商请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7月4日起至2016年7月10日期间带报名函或者将报名函传真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备案,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7月10日17时。
九、谈判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6年7月4日起至2016年7月8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现场踏勘:
1.采购人统一组织供应商对现场进行踏勘,以便使供应商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定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踏勘现场时,采购人将介绍有关工程概况、水源、电源、交通条件等,以帮助供应商了解现场情况,利于编制响应文件文本,供应商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推论和应用负责。踏勘现场期间,供应商的人身安全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因供应商对现场进行踏勘及项目了解偏差而造成建设费用增加的,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3.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踏勘现场时间自行到集中地点集合,由采购人统一组织进行踏勘现场,但不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踏勘。
4.集合及现场踏勘时间:2016年7月8日上午9点30分集合,进行现场勘查。由采购人或其需求单位出具现场勘查证明函(加盖公章),于谈判时提交此证明函。
5.现场踏勘集中地点: 龙湖区黄河路88号汕头市公安局副楼信访办
6.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供应商及其代表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体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
7.联系人:徐先生,电话:138****4502,传真:0754-88965334。
十一、谈判文件请点击***自行。
采购代理机构: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江先生、刘先生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采购人:汕头市公安局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754-88965394
传真:0754-889***394
联系地址:汕头市黄河路88号
邮编:515041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7月4日
***:SCJ2016009-汕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规范信访接待场所硬件建设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文件.doc(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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