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区一级幼儿园评估(复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幼儿园:
根据等级幼儿园评估的有关规定,2018年下半年龙华区将继续组织开展幼儿园区一级等级评估及复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一)截至2018年9月30日,新审批后满一年的幼儿园必须申请市规范化幼儿园验收或申报区一级幼儿园评估。
(二)截至2018年12月31日通过评估(含复评)已满四年的区一级幼儿园须申报本学期接受复评(以发文时间为准)。
二、申报材料
(一)区一级评估:龙华区区一级幼儿园督导评估申报表。
(二)区一级复评:深圳市等级幼儿园复评基本情况表。
(三)规范化验收:深圳市规范化幼儿园基本情况申报表。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幼儿园按本园发展规划,积极做好申报及创建、迎评工作。
(二)各幼儿园在申报前要对照《广东省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特别是核对必达指标的达标情况。
(三)申报区一级评估幼儿园和复评及申请规范化确认单位应认真按照申报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工作,并填写相关申报表(需双面打印)及申报名单并加盖公章于9月13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稿报龙华区教育局督导室(国鸿大厦2栋105室),电子稿发至jydds@szlhq.gov.cn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9月6日
(联系人:姜丽丽,联系电话:23336271,137****8825)
相关***:
1、深圳市规范化幼儿园基本情况申报表.doc
2、龙华区区一级幼儿园评估申报表.doc
3、龙华区区一级幼儿园复评基本情况表.doc
龙华区2018年下半年区一级幼儿园评估(复评)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