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吉街道大芬工业区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更新意愿公示
布吉街道大芬工业区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申报拆除重建范围面积约10万平方米,该更新单元范围依据龙岗区政府审批通过《大芬油画产业基地综合发展规划》划定。
现深圳市大芬股份合作公司和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完成了更新单元范围内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的更新意愿收集,拟作为联合申报主体,其中零散旧住宅区(兴业花园)由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申报,拆除范围内其余部分由深圳市大芬股份合作公司申报,申请核定更新意愿。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府【2012】1号)》和《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管理规定(深龙城更【2017】92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我局拟确认该更新单元范围内权利主体的更新意愿,现将权利人、更新意愿和建筑物现状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如下:
一、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办办公大楼一楼大堂
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中心区广场路1号
(二)布吉村委办公楼一楼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大芬路3号
(三)富文工业区内F-121建筑物旁道路拐角处(改造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布沙路217号
(四)大芬工业区门口(改造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布沙路233号
(五)龙岗区政府在线(区城市更新局)网站
http://www.lg.gov.cn/csgxj/
二、公示时间:
7个自然日,自2018年1月26日起至2018年2月1日止。
三、意见反馈:
(一)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二)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计划规划科: 陈工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109室
电话:0755-89623022,传真:0755-28948122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持相关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等权属证明材料向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办将确认该项目更新单元范围内的权利主体改造意愿符合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的要求。
五、特别声明:
本次公示,仅对该项目范围内的权利人申报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意愿进行公示,不涉及规划方案及拆迁安置补偿等具体事宜。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在该项目列入计划后,由项目改造主体按程序与相关权利人另行协商签订。
特此公示。
更新意愿公示图.pdf
更新意愿汇总表.pdf
股东代表决议及签名.pdf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