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街道金业南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葵涌街道,由深龙发改〔2010〕981号文批复项目概算58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08.8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统贷。工程内容为绿化工程、路灯工程。该工程建设单位为龙岗区葵涌街道办事处,设计单位为广东中绿园林建设有限公,监理单位为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由东莞市岭南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施工。
该工程于2010年12月30日开工,2011年10月27日验收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于2010年9月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岗分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中标合同价为4 225 618.34元。本工程结算已经葵涌街道办事处和深圳市诚信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送审总造价为4 666 822.99元(其中建安费4 220 215.39元),审定金额为4 546 093.16元,核减金额为122 729.83元,核减率为2.63%(详见后附表)。
三、工程财务收支情况
该项目经财务查实,葵涌街道办于2010年至2011年共收到区财政局拨该工程前期费用和工程款项350万元。
截至审计日,葵涌街道办财政办公室共支付工程款项3 297 399.60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工程资料基本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多计工程造价及其他费用122 729.83元。多计原因如下:
1.工程直接费多计88 040.71元,多计造价的原因是部分工程量和单价多计,共核减88 040.71元。
2.多计工程其他费用34 689.12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减设计费29 157.28元、审图费2 915.73元和监理费2616.11元。
六、审计建议及处理意见
对多计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122 729.83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122 729.83元应扣减,以该项目审定总造价4 546 093.16元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