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配合区纪委开展街道小型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调研
10月19日上午,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刘朝辉同志率区纪委武新宁主任,区发改局、建设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负责人前往平湖街道办调研街道小型工程招投标工作,会议由区政协副主席、区建设局副局长马明高同志主持,平湖街道、布吉街道、坂田街道、南湾街道的纪工委书记、街道分管工程建设的副主任、街道建设办(城建办)、农林办、城管办负责人共30多参加了调研会。
调研会上,平湖街道、坂田街道、布吉街道、南湾街道建设办(城建办)负责人先后向调研组汇报了2008年至2009年各街道小型工程招投标执行情况,并指出了各街道小型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街道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提出了科学的意见建议。同时,与会人员还围绕街道小型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中标底审核、预选承包商、50万项目发改立项、应急工程确定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调研组对各街道2008-2009年小型建设工程招投工作予以充分肯定,高度赞扬街道小型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积极主动,密切配合,成效显著。马明高副局长指出,当前街道小型工程招投标制度在现实操作中还存在一些漏洞,需要搞好调研,吸取采纳意见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各街道要加强小型工程招投标工作后续监管,进一步强化两场联动管理;各街道要积极推进小型工程招投标向社区的覆盖工作,让社区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进入招投标的平台。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刘朝辉同志作了重了讲话,并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招投标程序制度的设置要与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相匹配。各职能部门要多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制定制度时要严格把握分寸和尺度。二是各部门在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三是强化思想教育力度,提升思想素质,树牢正确价值观和廉政思想,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四是加强街道小型建设工程招投标资料的归档,搞好业务培训,规范办事流程,把握关键环节,简化办事程序。五是修订完善好街道小型招投标工作制度,严格按统一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