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敏同志挂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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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9日发表
各镇委、各区属部门(单位)党组织:
接市委组织部珠组干〔2010〕118号文件通知,区委决定:
***敏同志挂任斗门区委书记助理,挂职时间5个月。
201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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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 17:15:5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