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处无照经营娱乐场所及废品站的公告
深圳市市场都督管理局龙岗分局公告
深市监龙公告(2010 )81号
我局执法人员于2009年12月21日至2010年6月10日期间,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横岗所辖区查获当事人杨慧宁等共11家涉嫌无照经营娱乐场所、废品站并依法扣押了当事人涉嫌直接用于无照经营的财物。因当事人未按法定期限到我局接受调查处理,根据《广东省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限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局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到案接受调查处理的,扣押的财物将被视为无主财产,上缴国库,但不免除违法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先生、裴先生;联系电话:28862366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松柏路79号209室
附:被查处娱乐场所、废品站地址及负责人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分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