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机制改革、提高采购效率,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按时保质完成了各项政府采购任务。
全年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218个,同比增加28.6%;其中货物类采购项目740个,服务类采购项目478个。完成采购额15.3亿元,同比增长14.4 %;其中货物类项目采购额6.2亿元,服务类项目采购额9.1亿元。节约资金9079.6万元,同比增长23.5%;资金节约率5.9%,同比增长0.4个百分点。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化改革,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
1.积极推行评定分离原则。为更好地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物有所值的政府采购原则,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我中心经多方调研后,从2014年4月开始,在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试行评定分离原则,改革评标定标方式。即评审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审法进行评审,推荐候选供应商,再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全年共组织完成采用评定分离原则的采购项目104个,采购额8330.4万元,节约资金821.1万元,节资率达9.9%,比中心采购项目总节资率高出4个百分点。
评定分离原则的推行,更能体现公平性,有效约束了采购参与人的权力,避免了量身定做、明标暗定的现象;也减少了评审专家受外界因素的影响,更能客观公正地对项目进行评审。同时,使得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明显增多,市场竞争更加充分,贴预算报价的情形明显减少。
目前,中心正积极准备扩大评定分离原则的实施范围,参照市财委《关于印发
2.全面实施商场供货采购。这是列入中心公共服务白皮书的主要工作之一。一年来,我们大力推进网上商场供货采购,8月份网上商场新功能正式上线,全年共完成网上商场供货采购项目1222个,采购额1874.2万元。同时,经与区财政局反复协商,从9月份起,全面实施了实体商场供货采购。商场供货采购的全面实施,使得我区政府采购供货商场增至15家,其中网上商场8家、实体商场7家,供货商品扩大到138个品种,极大地方便了采购单位,切实满足了基层采购单位的实际需求,有效提高了通用类货物政府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采购单位可以货比三家,择优选购,切实感受到商场供货公开透明的价格带来的优惠,有效遏制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暗箱操作行为,促进了阳光采购。
此外,中心积极将电商采购模式引我区入政府采购,充分利用电商平台成本低、种类齐全等优势满足采购单位实际需求。中心已与京东、史泰博两家电商签订合同,2015年1月正式推行电商采购模式。
3.有序拓展预选供应商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将资质优、信誉好、实力强的供应商纳入预选供应商库。在一定预算金额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可通过直接选购法等确定成交供应商。2014年,中心又将规划研究类、垃圾桶(果皮箱)类项目纳入预选供应商采购范围,从7月中旬开始实施,我区预选供应商采购项目从2013年的9大类扩大到目前的11大类。全年共完成预选供应商采购项目124个,采购额3690万元,节约资金804.4万元。预选供应商采购引入竞价机制,采购项目节资率高达21.8%,比中心采购项目总节资率高出近16个百分点。且预选供应商采购采用简易定标程序,最短仅需3天,采购周期比公开招标项目缩短了20天左右。
4.深入开展医疗设备最高限价采购。针对近年来医疗设备采购中存在的废标率较高、各医疗卫生单位分散采购造成供应商竞争不充分、投标价格竞争不足以及不同单位采购同一品牌型号设备存在价格相差较大等问题,中心继续深入开展医疗设备最高限价采购。2014年,医疗设备最高限价采购的范围已扩大到生化分析仪、麻醉机等6大类,资金节约率显著提高。全年共完成52个医疗设备项目最高限价采购,采购额4416万元,节约资金485.8万元,节资率11%,比同期其他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节资率高出8个百分点。同时也基本解决了不同采购单位购置相同品牌型号设备价格差距较大的问题。
5.努力探索标准化采购新模式。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减少政府采购各方包括采购人、政府采购机构等在实施政府采购中的自由裁量权,增加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政府采购效率,8月底,中心开始探索试行标准化采购。经与区财政局、教育局会商后,由中心牵头,从区教育系统学生课桌椅、教师办公家具、多媒体教学平台、多媒体网络电脑室四大类采购设备入手,以点带面,逐步试行标准化采购。以规范采购行为,固化业务流程,完善运行模式,提高工作效率为主线,逐步实现六个标准化,即,采购需求的标准化、采购预算的标准化、招标文件的标准化、采购单位项目申报及审核程序标准化、评标办法的标准化、合同备案的标准化。
目前,我们已初步完成上述四类设备的标准化配置与技术需求的制定与论证工作。中心将会同财政等部门就采购需求,通过聘请专家等进行科学性与合理性论证,争取2015年第二季度试行标准化采购。
6.着力改进项目组织形式及评审方式。
一是稳步推进物业管理项目整合采购。针对物业管理类项目较多的情况,4月份以来,中心共完成物业管理整合项目7个。其中,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16栋机关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整合成6个项目申报采购,有效提高了采购效率。
二是积极探索分包分标段并行采购方式。中心积极试行分包或分标段并行采购方式,并根据不同类别项目制定对应的定标原则,减少供应商制作和上传投标文件工作量,减少项目现场评审的工作量。全年共完成分多标段项目21个(分三个标段以上项目16个),项目评审时间普遍比以往缩短了50%以上。
二、优化服务,进一步方便采购单位
1.积极转变作风主动服务。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中心积极主动服务采购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各科室积极深入采购单位开展调研、***服务35次,邀请采购单位、供应商共51家单位代表***座谈听取意见5次,组织8个街道政府采购专员开展业务集中培训1次。
2.内部挖潜提高服务时效。4月下旬,中心组织开展了提速增效大讨论活动,深入查找原因,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提高服务时效。各科室积极缩短与采购单位前期沟通时间,压缩标书编制时间:一般采购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书编制,重新组织招标的项目,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标书编制。同时公开承诺:公开招标项目自采购单位确认采购文件之日起25日内完成采购,非公开招标项目在20日内完成采购。此外,中心不再发放采购项目评审函,通过网上政府采购系统以短信通知开标信息,免除基层采购单位往返奔波之苦。
3.设立民生实事采购项目绿色通道。中心结合实际,开展了民生实事采购项目提速增效主题活动。对2014年全区50件民生实事中涉及的政府采购项目,建立台账,设立绿色通道,优先处理,随到随办,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全年共完成民生实事采购项目181个,采购额4.3亿元。
三、强化监管,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
1.认真编制权责清单及时公布实施。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中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在面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历经8次修改后,圆满完成了行政权责清单的编制工作,7月起通过龙岗政府在线公布,严格遵照执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此外,还如期完成了党务权责清单的编制及发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职权目录编制也已初步完成正通过网上征集意见。
2.严格规范把好标书编制关。在原有采购文件模板的基础上,中心新制订了厨房设备类采购文件模板,修订了医疗设备采购专用模板以及物业管理、清扫清运、保安服务类采购文件模板,进一步完善了招标文件专用模板,把采购设备的使用培训方案列入采购文件,并作为评分因素。此外,成立了专门的标书审查小组,制定了具体的《招标文件审查操作规程》,不定期召开招标文件审查会议,及时处理异议事项,确保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全年共组织标书审核会11次,其中标书论证8个,审核前期采购方案1个、采购文件模板2个。同时,积极引导采购单位逐步实现采购文件编制的统一化、规范化,为采购工作顺利、高效进行奠定了基础。
3.完善制度规范操作行为。为加强各业务节点的管控,中心先后出台并实施了《招标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论证工作程序(试行)》、《开评标项目主持人组织开评标工作指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操作规程。此外,加强对采购项目完成时限、组织程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共抽查了60个采购项目档案,对16个重大敏感项目开展现场评审监督,有力促进了各项操作规程的落实。
4.全面加强合同履约监管。这是列入中心公共服务白皮书和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责任制的一项重点工作。我们积极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强力推进采购合同备案。中心积极深入各采购单位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启用了全市统一的《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操作规范》,推行了一般货物、医疗设备、家具及教学设备等四类项目的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加大督促力度定期通报,全年共有6家采购单位的6个合同严重超期备案的采购项目被通报。通过强力推进,全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数量、如期送审量及合同签订质量大幅提高。全年共收到报备的政府采购合同1140份,全部审核完毕,有力促进了全区政府采购合同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是加大合同履约抽检力度。为促进采购双方诚信履约,中心引入专业检测机构,有重点地选取部分采购项目逐步开展合同履约抽检工作。全年共对医疗设备、教学设备、系统集成设备、家具和厨房设备类15个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了抽检,涉及采购合同金额1852.5万元,抽检报告均通过政府采购网予以发布。其中,对13个项目发出整改通知,共核减采购合同金额20.6万元,有效遏制了履约过程中出现的供应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恶意损害采购人合法权益等问题。
5.严查违法违规供应商。中心继续深入推进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全年共有19家投标供应商因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被取消投标资格。同时,认真调查处理供应商质疑及信访件,共受理供应商质疑34宗、转办的信访及投诉件14宗,均按时办结。通过深入核查,中心提请财政部门查处的涉嫌违法违规供应商中,已有9家被区财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四、扎实开展,圆满完成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1.领导带头抓好学习教育。中心结合实际,制定了学习计划,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领导讲课、交流讨论、观看电教片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讲话精神等规定内容。领导班子带头,每次集中学习都积极参加,并和大家一道谈体会、交流思想,曾威主任和王彤兵副主任还给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两次辅导党课。活动开展以来,中心共组织集中学习20多次,进一步深化了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
2.开门纳谏找准四风问题。中心通过对内、外发放调查问卷、深入采购单位调研、开展政府采购体验日等形式,深入查找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个人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认真组织撰写班子及班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其中,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历经8次较大修改,班子成员个人材料历经7次修改。班子成员积极开展谈心活动,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准备。8月6日,中心如期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以认真、务实的态度,紧紧围绕四风找问题,分别作对照检查发言,并认真进行自我批评。到会指导的候海副区长、区委第五督导组闵铖组长给予了高度评价。8月18日,中心组织召开了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全体党员受到了一次深刻党性教育。
3.狠抓整改落实做好成果转化。中心坚持边学边查边改,从活动一开始就改起,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通过自己查、群众提、上级点,中心收集到的问题共合并归纳为26个,建立了问题综合台帐。针对每一个问题,中心研究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了曾威主任负总责、分管副主任具体负责、有关科室具体落实和中心实践办督促检查的整改工作机制,并明确了整改时限。中心认真贯彻八项规定,结合实际,开展了整治文山会海,改进领导调研转作风,整治庸懒散,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专项治理行动。针对区实践办反馈的两个问题,中心及时研究,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抓好整改。目前,中心查找的2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4.深入开展党群结对帮扶活动。中心组织党员干部与平湖街道新南社区及系统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困难党员群众结成一帮一的帮扶对子,向他们赠送了50册健康有益的书籍,并捐赠慰问金4500元。中心向新南社区捐赠帮扶资金6万元,派驻干部积极协助社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社区党组织整顿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此外,还协助完成社区服务中心的扩建改造和大和路文化长廊的建设,平湖大街新南社区段内涝治理工程工程也于10月15日正式开工,将在2015年春节前完工。中心党员干部两次走访慰问区福利中心的孤残儿童,送去价值近5000元的慰问品,并捐款3000余元,购买了9辆残障儿童手推车等慰问品。同时,中心还向双到扶贫点海丰县城东镇赤山村捐赠扶贫资金24.6万元,开展志愿服务行动2次。全体党员干部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中受到了深刻的思想教育。
5.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中心立足标本兼治,扎紧制度笼子。在原有100多项工作规范的基础上,中心修订完善了《重大事项议事规范》等3项制度,新制定了《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制度》、《聘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6项制度,从班子的学习、重大事项决策到开评标程序、车辆使用、聘员管理等具体问题,均作出明确规定,使全体干部职工心有规则、行有规范。此外,中心还建立了全年主要工作责任制,落实各项任务、细化工作进度,采取按月通报、督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等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年共发出督查通报11期,有力促进了各项任务的完成。
五、不断提升,文秘后勤工作保障有力
1.认真做好文秘会务工作。综合科按时保质完成公文办理工作,共起草、审核各类公文490多份,处理收文1250多份;发表新闻信息稿件52篇,其中党政信息稿件17篇,超额完成了区委办下达的考核指标;接收采购项目档案1140多份,提供档案借阅130多次;组织集体业务学习9次,研讨议题21个。
2.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中心及时对龙岗政府在线的公开信息进行更新和补充,按规定及时发布。全年共发布采购公告1190条,中标公告1073条,其他各类信息83条,并完成52个非公开招标项目网上公示。
3.后勤服务工作保障有力。如期完成列入公务用车改革车辆的处置工作,并加强留存车辆管理和调配;出台相关规定,严格专家评审费发放;按照要求,规范了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设置并及时网上公告,严格保证金管理,全年收退保证金总额8893.5万元。此外,网络系统维护、固定资产、食堂等后勤管理进一步加强,为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六、存在问题
1.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信息量有限,制约了最高限价工作的开展。目前医疗设备最高限价采购项目可参考价格仅为我区已采购的项目信息,现有库存量少。各区及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信息均无法查询,可参考的数据来源具有较大的局限性,计算依据不够充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医疗设备最高限价工作的深入开展。
2.预算2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供应商竞争不足,造成废标率居高不下。2014年,中心组织的预算小于等于10至20万元的采购项目116个,废标34个,废标率达29.3%。此类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小,吸引力不大,投标供应商竞争不足,经常出现重复废标、重复采购情况,造成政府采购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浪费,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采购单位的正常使用。中心已致函建议区财政局,参照市及其他各区标准,将我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提高至20万元。
3.采购合同备案及履约中一些问题仍较突出。一是个别采购人不及时签订采购合同及送审备案,合同签订质量有待提高;有的合同当事人没严格按合同约定条款履行合同,个别合同变更比较随意。二是有的采购人未按实际需求进行采购,未按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有的合同内容更改后,采购人未履行合同变更手续;有的中标供应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货不对版。
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