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1年龙岗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领域招标投标事后监管力度,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1〕1171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转发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14号)、《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于2021年9月至10月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建设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对全区近两年内的建设工程进行了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形成了检查结果汇总表(详见***)。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抽查的范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的招投标项目,按照近两年内抽取比例不少于3%、近一年内抽取比例不少于80%的原则,共抽查确定项目40个,其中近一年的工程32个,非近一年的工程8个,涉及的招标人21个,17个项目查出存在问题,涉及招标人共11个。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基本能够贯彻落实招标投标相关政策法规精神,招标投标活动总体较为规范,相关招投标程序合法合规,项目各方主体均能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招标程序方面,均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网上报建及备案,在法定交易平台相应时限内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信息,并将控制价信息、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结果、中标候选人信息及时在网上进行公示。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担保的形式和金额的设定以及投标担保的收取和退还均符合规定。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招标文件资信标设置问题。部分项目的招标文件资信标设置了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商务条件或技术条件。其不合理的设置主要体现在企业资质、企业同类业绩、项目负责人同类业绩、项目团队成员等方面。如部分项目在设置企业同类业绩时存在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的限制。
(二)中标合同签订问题。中标合同签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承包范围与招标范围的不一致;2.合同未填写合同工期或签订日期;3.合同未明确项目经理(项目总监);4.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日内签订合同;5.在未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情况下先行签订合同;6.签订中标合同的招标人非招标文件及中标投标文件明确的招标人。
望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比检查结果表,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改进优化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及措施,切实履行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职责,确保招投标程序正常进行。与此同时,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工作事前备案、事中及事后监管,对于在招标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我局将抄送区纪检监察机关。
***:2021年龙岗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问题汇总表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10月21日
(联系人:梁文鑫;电话:0755-28589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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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龙岗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问题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