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金区长高度评价斗门法院工作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三点建议
2013年8月6日下午,斗门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周海金在斗门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育波陪同下到斗门法院调研,斗门法院全体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周海金区长一行参观了法院立案大厅、审判庭、诉前调解工作室等办公场所,并对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出相关建议。座谈会上,斗门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素平汇报了近年来法院队伍建设、审判执行、能动司法及廉政建设等工作情况及当前面临的困难。周海金区长对法院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斗门法院在审判执行、诉前调解、司法公开及宣传调研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无愧于“全国模范法院”的称号。
周海金区长对斗门法院今后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要在维护社会稳定上有新贡献。继续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和《诉前调解指南》作用,加大调解工作的推动与宣传,培育民众调解观念和非诉文化。探索建立法院附设调解机构,有效借助社会各方面力量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基层矛盾化解。介入社会维稳重点领域。认真办理涉及劳动权益维护、未成年人犯罪、出嫁女权益纠纷及国有资产等问题的案件,加强同劳动仲裁部门、社区矫正机构、民政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斗门当前处于农村综合改革的关键期,要稳妥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群体性案件,有效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认真分析法律关系,耐心解疑答惑,尽力维护农村群众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追求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法官办案时要打破“就司法论司法”的局限,避免一判了之的错误思路,对涉及面较广的群体性案件和历史遗留问题要慎重办理,善用长远眼光,坚持全面观点,在追求法律效果的同时要兼顾经济和社会影响。
二要在维护司法公平公正上有新举措。推进阳光司法。继续重视纸媒等传统媒体基础上,充分利用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和微信等公共平台,全面推行司法公开,依法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司法便民质量。维护法律权威。注重每个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认真履行法官应有职责,努力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对百姓负责,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让百姓真正承认法官是人民的法官,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大改革创新。继续注重家事审判改革,规范家事审判合议庭的审理。加大法院宣传力度,拓展宣传路径,让百姓真正了解法院。重视诉前调解机制创新,完善相关细节和方法,提高调解成功率。继续推进“阳光执行”、“执行大保全”等创新机制,尝试建立专门执行督办机制,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案件执行率,争取执行工作有更大作为。
三要在廉政建设上有新成绩。斗门法院十六年违法违纪零纪录充分表明法院在切实加强廉政作风建设、公正廉洁执法、严格落实廉政纪律要求等方面措施十分得当。法院工作也是职务犯罪的多发领域,法官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提高警惕,严于律已,敬畏党纪国法。进一步增强全院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廉政意识,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机制建设,牢筑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维护司法权威和法院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