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伟区启动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
为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总体部署和省纪委监委要求,按照《辽宁省纪委监委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安排,宏伟区纪委监委结合宏伟区实际,制定《宏伟区纪委监委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这也标志着宏伟区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正式启动。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20年12月下旬开始至2021年6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开展。主要督促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梳理系统组织架构、岗位设置、人员编制、职能职责、管理体制、业务范围、资产构成、运营模式、股权比例等基础情况,聚焦供销合作社系统脱离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偏离主责主业,违规干预、插手社有企业经营,违规在下属企业兼职取酬,监管监督严重缺失等重点问题。
宏伟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要把做好供销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决做到政治站位不含糊、聚焦重点不散光、问题自查不回避、整改落实不敷衍、线索处置不武断、追责问责不手软。要细化工作措施,精准解决突出问题,以扎实有力举措确保******重要批示精神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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