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卫生院信息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告
根据市、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由于我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区域较大、人口较多,为更好地完善相关业务信息设备运行维护工作,提高我院辖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效率,现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医疗等相关运行维护业务信息设备需向社会购买运行维护服务,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卫生院信息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18万元(壹拾捌万元整)。预算金额包含一名驻场工程师的所有人力资源成本含(工资、社保公积金、交通补贴、加班补助、住房补贴、餐饮补贴、高温补贴、税费、风险金及工会费等相关费用)。
三、工作要求。
(一)驻场工程师要求
1、具有信息化设备维修、维护、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工程师需要能够独立驾驶机动车,至少具备C1驾照1年以上驾龄。
3、熟悉视频会议、计算机网络、WIN XP、Windows 2003、Win7等操作系统及计算机故障恢复等工作;熟悉服务器、刀片服务器等设备的管理维护;熟悉网络原理,了解华为交换机及天融信防火墙及联想防火墙的配置工具及命令。
4、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吃苦耐劳。
5、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6、服务期内,如派驻人员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做好人员更换工作,并做好更换人员间的工作交接,不能因人员更换影响甲方工作。
7、服从甲方的工作调度安排。
(二)服务要求
1.负责斗门区医联体内信息设备、井岸镇卫生院中心机房、网络、PC终端等信息设备的维护、维修,保证辖区信息设备的正常运行;
2.负责辖区内his系统日常维护;内部机房、网络、视频会议、培训等信息设备维护。
3.由乙方派驻维护人员到甲方所在地点为甲方提供维修与维护工作。派驻维护人员按照甲方作息时间工作,一般情况为:周一至周五早上8:00点至11:30分,下午14:30点至17:30,周六早上8:00点至11:30分,如有调整,以甲方规定时间为准。
4.工作时间以外时段,甲方出现机房、服务器系统故障、电脑系统崩溃、数据库系统异常、病毒侵害等突发事件,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必须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5.乙方在本次合同期内,需供不小于10次由信息化行业内专家主讲的培训。
6.乙方在本次合同期内,需供不小于4次全面、专业的信息安全检测服务。
7.乙方在本次合同期内,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安全风险检测服务。
8.乙方在本次合同期内,对于斗门区各家公立医院提供各阶段信息化调研及整改方案建议书,绘制详细的网络拓扑图。
9.乙方在本次合同期内,需根据甲方要求不定期组织工作汇报及相关工作调整。
10.投标公司日常期间需为工程师配置一台小型汽车,用于工程师对于信息化应急工作需求的处理。
(三)行为规范
1.遵守用户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用户相应的规章制度办事。
2.与用户运行维护体系其他部门和环节协同工作,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技术支持工作。
3.出现疑难技术、业务问题和重大紧急情况时,及时向主管部门和本项目负责人报告。
4.现场技术支持时要精神饱满,穿着得体,谈吐文明,举止庄重。接听电话时要文明礼貌,语言清晰明了,语气和善。
5.遵守保密原则。对被支持单位的网络、主机、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的密码、核心参数、业务数据等负有保密责任,不得随意复制和传播。
(四)现场服务支持规范
运维服务人员要做到耐心、细心、热心的服务。工作要做到事事有记录、事事有反馈、重大问题及时汇报。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严格按照服务工作流程操作。
1.现场支持工程师应着装整洁、言行礼貌大方,技术专业,操作熟练、严谨、规范;现场支持时必须遵守用户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
2.现场支持工程师在进行现场支持工作时必须在保证数据和系统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工作。
3.现场支持时出现暂时无法解决的故障或其他新的故障时,应告知用户并及时上报负责人,寻找其他解决途径。
4.故障解决后,现场支持工程师要详细记录问题的发生时间、地点、提出人和问题描述,并形成书面文档,必要时应向用户介绍故障出现的原因及预防方法和解决技巧。
(五)版权及保密要求
1.中标单位人员不得将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有关工作文件或其它情况资料对外泄露,如果出现该情况,斗门区井岸镇卫生院根据情况的性质,有权终止协议,并进行民事诉讼。
2.斗门区井岸镇卫生院应对其设备所使用的软件版权自行负责。
四、项目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五、商务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须为中小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珠海市检察机关出具的(项目书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3年内无行贿犯罪证明文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为保证甲方的信息设备正常运行,投标单位需具备与区卫计局、区医管中心、市卫计局及软件开发厂家(基本公共卫生、医疗一卡通、数据库、病案系统)快速有效的协调解决相关信息设备在专业医疗方面的问题的能力。(投标时提供服务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书)
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六、服务费用支付方式。签定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合同签定后第七个月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七、评标方式。符合项目书条件要求者,按价低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八、递交投标报价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8月3日16:00(北京时间),投标提交资料交到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卫生院办公室。
地址:斗门区井岸镇井岸湾228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5101093
开标时间:2017年8月3日16: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井岸镇卫生院办公室。
九、投标公示期: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3日。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卫生院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