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G2020163359深圳市宝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项目公告国企服务
深圳市宝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08日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ACG2020163359
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最高限价: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并在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响应投标。(须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显示有效,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
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分所投标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文件扫描件,且同一个总所若有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总所只能授权其中一家参与投标;如出现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参与竞争,由总所确定一家分支机构进行投标;如总所不能进行确定或同时确定两家或以上的,则自动视为所有分支机构均放弃本次项目投标)。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自2017年8月1日起算,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未受过行业处分和行政处罚。(须提供市级或以上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正在为采购人下属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或(已签订服务合同)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将为采购人下属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投标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自2017年8月1日起算,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自2017年8月1日起算,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证明材料:须提供《投标人履约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等3个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8日至2020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aoan.gov.cn/jyzx/)。
方式:在线。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08日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宝安区2区湖滨东路40号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财政局对面) 210号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者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者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开标操作: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0年09月02日17:00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中心网站首页“项目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并不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登录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在“项目质疑管理→录入项目质疑”功能点中向我中心递交书面质疑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宝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群辉路23号
联系方式:刘***,0755-27800287
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名 称: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南门体育馆6号门政府采购招标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755-83881281/0755-83881282(若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 网上操作咨询电话:0755-2775832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
电 话: 0755-83881282
八、***(可选)
招标文件(可选):
采购文件ZBS:-点此-
采购文件PDF:-点此-
采购文件DOC:-点此-
招标文件:请并使用相应的投标书编制软件打开招标文件(.zbs格式)。
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