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办函〔2018〕94号西乡街道办事处关于宝安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82041号建议的答复
李远辉(等10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按照历史山基线划分原则将曦城部分片区划给新安街道办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尖岗山片区属历史遗留问题,严重影响居民自治能力。经调查,我街道认为尖岗山片区西乡与新安街道的边界可调整为:南起“尖岗山大道”与“公园路”交汇处至“卧龙五路”,向东(现标识为“八号路”)至“龙辉路”,向北至卧龙六路(规划路)的“九号公馆”与“曦城”建筑红线交汇处,再沿“曦城”建筑红线,接上原边界线,使之与原边界所框定的范围形成完整的“曦城”小区。但由于此建议内容涉及两街道的行政区域界限及行政管辖权限问题,建议由区级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召集新安、西乡街道就存在的行政区域界限、行政管辖等问题进行梳理、协调讨论,争取早日解决。
最后,感谢您们提出的建议,及对我街道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街道将按照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做好建议的***落实。
西乡街道办事处
2018年6月4日
(联系人:康怡,联系电话:27944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