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国税局多举措确保车购税新政落实到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5]104号)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对纳税人购置的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新政实施以来,汉川市国税局共办理适用减税政策车辆45台,征收税款163632.93元,纳税人享受优惠163632.93元。
汉川市国税局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制定了完善的工作预案,在组织领导、人员设备、系统升级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国庆节后征收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组织办税服务厅车购税征收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策内容,准确把握政策执行注意事项,严格减税审核管理,界定减征范围,确定适用税率,确保税收政策准确执行。
汉川市国税局还通过新闻媒体、税企QQ群以及办税服务厅公告栏、LED显示屏等途径开展政策宣传,在办税服务厅醒目位置张贴政策调整相关宣传材料,让广大纳税人快速、准确、深入地了解该项政策的具体内容,还进一步依托大厅业务咨询台,实时解答纳税人疑问,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同时,还将切实关注政策执行情况,及时收集掌握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及时上报并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