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2016年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补差额拟发放名单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0号)的通知,南山区完成了2016年3月23日至11月30日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需补差额人员的受理和审核工作。经核查,南山区共218名人才符合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补差额的发放条件,其中博士学历申请3人,硕士学历申请20人(含海归7人),本科学历申请195人,申请人名单及相关情况见***。
一、公示时间
2017年3月31日至2017年4月7日,共5个工作日。
二、补贴额发放条件
(一)根据《安居办法》已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不得再次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但2016年3月23日后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在本办法颁布之日前,已按照《安居办法》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可按照《若干措施》规定的补贴标准补发差额部分;
(二)已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不得再次领取。
三、投诉监督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补差额拟发放名单有异议的,请实名向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来访、来电反映。(地址: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4楼403,邮编:518000,联系电话:265***377)。
***:2016年南山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补差额拟发放名单.docx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