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供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通报
针对我区陆续发生“4.15”、“5.29”燃气泄漏爆燃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和财产损毁的严峻形势,我局于6月1日至12日开展了燃气供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行动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这次专项行动的主要做法是:
(一)双管齐下全面排查。一方面,从局机关各科室和有关企业抽调15人,分别由局领导李永安、张爱群、周爱忠同志带队,组成3个检查指导组,进驻各企业,监督、指导开展供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另一方面,各公司组织检查组对所属燃气供应场、站、点进行全面检查。中海油销售深圳有限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在专项行动期间,销售部和供应站负责人亲自参加入户检查,共检查工商业用户178家,占该类用户总数的85%。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43处,提出整改意见书20份,改善了用户的安全用气条件,消除了隐患。深南公司一边组织所属站点检查,一边抓紧工商业用户入户检查。
(二)明确内容重点排查。排查整治以4个内容为重点:一是高层建筑供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凡未经消防部门验收许可的酒楼、餐厅、旅业等工商业用户,一律停止供气;二是流通和储备钢瓶的安全性,要求凡不合格、过期检测、报废的钢瓶,一律停止充装和流通,并立即回收,统一分类处理;三是供应场所安全管理。四是通过抽查工商业用户,检查企业履行用户用气安全检查责任的情况。
(三)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局主要领导亲自率领检查指导组进驻工商业燃气用户和供气量较大的深圳深岩燃气公司,指导该公司从“4.15”、“5.29”燃气泄漏爆燃事故中举一反三,总结安全管理经验教训,以供气安全管理为切入点,加强燃气行业监管。
(四)突出重点狠抓整治。突出“六个注重”,落实整治措施:注重清本朔源,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注重机制创新,探索燃气安全管理新机制;注重终端管理,协助工商业用户提高安全用气能力;注重规范操作,严格遵守安全用气操作规程;注重细节监督,不放过燃气钢瓶检测、充装、储存、试漏、配送、交接等各个环节规范管理和监督;注重宣传报导,使广大燃气用户了解安全用气常识和故障处置流程。
(五)重申法规依法治理。为推进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依照燃气管理相关法规,重申:凡经我局检查组发现,或街道办及相关职能部门有效投诉,不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继续充装或流通不合格、过期检测、报废钢瓶;继续向高层建筑中未经消防部门验收许可的用户供应瓶装液化石油气。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场、站、点,发出《安全隐患及不良行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责令停业整顿。
(六)边查边改重在实效。专项行动中,3个检查组累计出动153人次,已完成17个供应站、58个服务点的排查,发现安全隐患98处;检查钢瓶2052个,发现过期检测钢瓶53个,占检查总数的2.58%;检查指导组共走访工商业用户96家;各企业同时开展工商业用户用气安全检查,据汇报,共检查用户1274家,对发现存在用气安全隐患的当场发出整改指导书,指导用户整改。同时,将南山、招商街道办转来关于高层楼宇燃气用户排查名单发给各供气企业,要求他们“对号入座”,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又拒不整改的,坚决停止供气。6月5日,我局与西丽街道办联合举办了西丽街道辖区餐饮业、旅业、工业区食堂负责人安全用气培训班,聘请燃气管理工程师作了安全用气知识讲座,要求各单位开展用气安全隐患自查。有近300人参加学习,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一)燃气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排查中,发现燃气企业在经营和安全管理上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和问题。主要表现:
1、充装管理方面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是充装前后对钢瓶的检测把关不严,少数已过检测期的钢瓶流入充装工序、进入销售站点。深岩公司此类情况比较突出,检查发现充装台有5个50Kg重瓶已过检测期;所属供应站均发现数量不等的不合格瓶,其中桃源供应站不合格瓶比例占受检数的21%。二是5Kg、2Kg小规格钢瓶过期检测比例较大,深岩公司桃源供应站查出10个不合格瓶中有5个是5Kg瓶。
2、供应站点管理方面存在六类问题:一是硬件设施缺陷。一些供应站的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老化。如深岩公司月亮湾供应站瓶库铁皮屋面残旧,局部地面下沉。二是消防器材管理、维护制度不落实,少数灭火器胶管老化、压力失效、警示标识模糊不清。三是钢瓶储存不符合规范,如超量存放、重空瓶混放、钢瓶堆放未留检查通道、露天摆放、积压待检测瓶未及时处理等。深南公司服务点大部份存在超量存瓶问题(检查组到达时分挂在车上),龙井服务点部分重瓶放置在靠近邻居厨房一侧。四是用户档案不健全,有的服务点未建立用户档案或用户投诉抢险档案,普遍存在入户检查后无***整改记录的问题。五是钢瓶无编号、擅自翻新钢瓶、售出钢瓶未登记瓶号、各企业钢瓶交叉使用。六是个别服务点阁楼住人问题死灰复燃,或兼营零配件。
3、员工培训教育方面存在三类问题:一是部分员工无上岗证,上岗证过期未及时补训,持证上岗率有所下降。二是上岗时未佩带上岗证。三是少数员工服务技能较差,如钢瓶试漏操作不规范、不熟悉入户安全检查业务等。
4、用户管理方面存在四个问题:一是对入户检查存在认识差距,未能重视这项工作。4月下旬部署的工商业用户专项检查和本次专项行动中,有的公司不够重视,有的只是开会要求所属站点检查,公司并未进行抽查。二是入户检查率未能达到100%。三是入户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后***用户整改缺乏有效措施,整改信息记录不全,对发现工商业用户存在的重大隐患未能及时上报,无法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四是用户安全用气宣传工作做得不够扎实。
5、信息报送制度不落实。信息报送是主管部门实行行业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今年4月,我局发出专题通知并召开会议,强调必须完善报送制度,4月下旬至5月底开展的工商业用户专项检查和本次专项行动中都规定实行周报制度,并要求6月5日前报送工商业用户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但是,除中海油公司能坚持依时报送外,深岩公司未执行报送制度,其他公司或不依时报送,或随便应付,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
(二)工商业用户存在的用气安全隐患:
1、瓶组间的设置不符合规范。检查指导组抽查96家工商业用户,发现瓶组供气用户设置的瓶组间基本上不符合规范,未设置瓶组供气的餐饮业厨房大都存在存瓶数量多、气瓶与炉灶间距不符合规范、气瓶上放置杂物等问题。用户均未能提供《消防审核意见书》,反映出对此类用户开业前的审核存在漏洞。
2、无专人负责用气管理。不少工商业用户没有专人负责燃气的使用和操作,有的虽指定了操作人员,但未经专业培训,或未认真履行管理职责。
3、缺乏安全用气意识和常识。从老板到员工普遍缺乏安全用气常识,缺乏应急处置能力。
三、整治措施
(一)实行“不良行为记录”,限期整改安全隐患。
从排查中发现的供气、用气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反映出经营管理上确实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此,决定根据《深圳市燃气企业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办法》,录入“不良行为记录”并限期整改不良行为和安全隐患。
1、深岩燃气有限公司:检查所属供应站4个,服务点19个,排查出不良行为与安全隐患共53项,另有“不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提交资料”1项,给予公司不良行为记13分,公司负责人记4分,供应站点(部门)责任人累计记104分。
2、深南燃气有限公司:检查所属供应站8个,服务点20个,排查出不良行为与安全隐患共13项,给予公司不良行为记9分,公司负责人记4分,供应站点(部门)责任人累计记14分。
3、深燃石油气有限公司:检查所属服务点10个,排查出不良行为与安全隐患共10项,给予公司不良行为记8分,公司负责人记3分,供应站点(部门)责任人累计记12分。
4、中海油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检查所属供应站4个,服务点7个,排查出不良行为与安全隐患共6项,给予公司不良行为记6分,公司负责人记3分,供应站点(部门)责任人累计记10分。
5、龙岗顺威煤气有限公司:检查所属供应站1个,服务点2个,排查出不良行为与安全隐患共2项,给予公司不良行为记2分,供应站点(部门)责任人累计记2分。
希各公司针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详见***),根据“四不放过”原则,切实抓紧整改。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加深认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加以治理。
(二)严格管理,狠抓整治:
为从根本上扭转安全用气的被动局面,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管理,遏制事故的发生,决定采取下列措施抓好整治:
1、立即停止向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高层楼宇用户供气。根据
《深圳市燃气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款、区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5.29”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深南安[2009]13号)和南山消防大队《关于高层建筑内使用管道和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工作指引及建议》,有关企业应尽快核实高层建筑用户安全隐患状况,提出整治建议,指导用户立即实施整改。对于同时使用管道和瓶装气的用户、严重安全隐患未消除或拒不整改的用户,必须停止供气。多层建筑内用户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也应采取停止供气措施。我局将进行***督查,对违反规定的经营行为,将依法查处。
2、加强对供应站点的管理。供应站点是燃气供应的终端,也是企业的窗口,各公司必须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强化基础建设,落实经营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服务质量。
3、加强钢瓶质量管理。要严格执行钢瓶检测规范和充装规范,加强充装和流通钢瓶的质量检查,杜绝不合格钢瓶进入充装工序、流入供应市场。我局将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监管,发现充装、销售不合格钢瓶行为,将依法查处。
4、加强用户管理。各公司要依照《深圳市燃气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切实加强用户管理,健全用户档案,受理用户投诉,开展用气安全宣传,做好入户检查并指导用户整改安全隐患。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用户拒绝整改的,应停止供气。明知用户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继续为其供气,企业要对由此引发的事故负责。对超出企业职责范围,但影响安全的问题,在向用户提出整改意见的同时,必须及时向我局或直接向用户所在街道办或其主管部门报告,预防事故的发生。我局支持深岩公司建立“模拟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基地”开展工商业用户专管员培训的做法,协助用户加强用气安全管理。
5、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各公司要克服员工流动大等客观困难,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切实加强员工规范操作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素质。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公司岗前培训合格,上岗3个月内必须取得燃气协会颁发的上岗资格证。供应站、服务点负责人必须取得《门市主任(安全员)证》。持证员工必须佩证上岗,随时接受检查;要接受定期继续教育,未参加继续教育或经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调整岗位。可采取自力培训、协会考核的方法,以降低培训费用。对象人数较少影响开班时,可通过我局协调其他企业联合培训。
6、加强安全用气宣传。采取设点集中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坚持入户检查、举办培训班、利用报刊宣传等方式,坚持广泛深入地开展用气安全宣传。今年下半年,我局拟与各街道办联合举办工商业用户负责人培训班,以安全用气讲座方式进行宣传教育;于第四季度组织辖区企业开展1次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印制20万份宣传资料,通过燃气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和街道办、出租屋管理办等有效渠道向用户散发。各公司要每月不间断地开展小型的设点宣传咨询活动,宣传计划统一报我局向区城管局办理相关手续;要坚持入户检查制度,到年底达到检查率100%;要充分利用公司及各分支机构的宣传空间,利用市民流动和聚集场所,采用宣传栏、标语、广告等形式开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