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名安全生产夜间巡查员齐上岗
12月30日,81名安全生产夜间巡查员齐聚香洲区行政中心409会议室,接受了区委、区政府赋予的“特别任务”。
2005年12月22、23日,香洲辖区连续发生两起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分别是12月22日晚8时50分,南屏镇北山工业区的铭辉家具厂突发大火,消防部门出动了15台消防车、75名消防官兵进行扑救,大火于23时21分被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经济损失超过30万元;12月23日下午2时,唐家湾镇辖区中大珠海校区海边范围内的一间临时窝棚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过火面积60平方米。12月25日圣诞节当晚11时许,中山市坦洲镇文康路的首层檀岛西餐厅内“老虎吧”发生火灾,大火在10分钟后被扑灭。火灾仍然造成26死亡,11人受伤。以上多起火灾事故的发生,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造成了人员伤亡,香洲区突破了消防连续2年保持零死亡的记录,引起了香洲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
总结以上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违法违规经营所造成的,同样也说明这样一个问题,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丝毫不能有半点麻痹大意,哪怕是最小的隐患,如果不加以重视,不彻底整改,都有可能造成惨痛的事故。
最近连续发生的火灾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如何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三重点”:重点区域、重视单位、重点时段,是摆在各级领导干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娱乐场所一直以来都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单位,而这类单位的重点时段是在晚上9:00至凌晨2:00之间,无情大火往往在这一时段肆虐。香洲区委、区政府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同时,组织镇、街道配备81名安全生产夜间巡查员,发挥基层侦察兵的作用,重点在夜间加强对节日期间人员密集场所、娱乐场所等重点单位的督促检查,检查有关单位是否超员、超时经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告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确保安全。
香洲区委区政府对全区安全生产夜间巡查员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一)发挥侦察兵的作用。要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对任何细微的隐患都不能放过,任何疏忽都有可能导致严重的事故;要防微杜渐,加强与企业单位的沟通,及时纠正企业违法违章行为;
(二)镇、街道安委办要统筹协调。分片包干,不留死角。
(三)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在开展检查的同时,要加强对企业员工和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和居民防范火灾的意识,增强应变能力。
(四)加大力度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要严格督促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立即报告消防部门或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五)严密监控消防重点单位。加强对油库、气库、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燃气代充点等消防重点单位的安全监控,安排工作人员挂点重大危险源单位,加强检查和与企业的沟通,共同做好监控工作。
(六)及时通报情况。各巡查员开展检查的情况每天报镇(街道)安委办,镇(街道)汇总后上报区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