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公布继续生效的疫情防控政策指引的通知
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当前疫情常态化工作,现将我区继续生效的疫情防控政策指引予以公布,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径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反映。
继续生效的疫情防控政策指引如下:
一、《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
2.罗湖区市民健康防护指引;
4.口罩、纸巾使用后的废弃处理指引;
5.普通家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6.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7.小区物业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8.城中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10.公共交通工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11.火车站、地铁站和汽车客运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14.商场、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15.农贸交易市场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指引;
16.罗湖区住宿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20.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2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防控消毒指引。
二、《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服务好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深罗防疫指办〔2020〕19号)。
特此通知。
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