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文物安全考核组赴城关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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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1日发表
2017年3月20日,西藏自治区民宗委有关负责人率自治区文物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考核组一行赴城关区检查文物工作开展情况,考核组采取实地查验资料台账和座谈听取汇报的形式,对城关区文物点和文保单位琉璃桥、朗孜厦、邦达仓、仓姑寺进行了详细检查。
考核组一行通过调研和听取汇报后,对城关区文物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城关区文物工作机制健全,对文物工作责任重视到位、资金投入使用到位、管理水平技术到位。本级财政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充分落实了自治区相关规定和部署,建立完善了工作机制,加强了文物执法的力度,健全了巡查制度。
考核组指出,文物安全工作是属地人民政府的责任,必须充分依靠当地政府和文物、安监、消防、公安等相关部门以及人民群众的力量,要进一步创新文物安全监管模式,继续推动加强文物安全监管队伍,积极推动地方人民政府不断提升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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