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划定封控管控和防范区域
2月22日,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三则通告,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月22日起,福田区在沙头街道、福田街道等相关区域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和参照管控区管理区。
根据第3号通告,在沙头街道划定封控区、管控区和参照管控区管理区。其中,封控区为:上沙东村1巷1号、2号、3号,5巷10号、11号,6巷9号、10号、11号,7巷10号、11号、12号,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管控区为:上沙村、下沙村全域,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参照管控区管理区为:滨河大道-新洲路-福荣路围合区域(除封控区、管控区以外)。
根据第4号通告,福田区划定封控区为:滨河大道3207号生活小区第15栋,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管控区为:福田南路28号、34号、38号、42号、46号、50号,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防范区为:广深高速辅路-深南路-泰然一路-滨河大道-新沙路-新洲路-滨河大道-华强南路-深圳河-新洲河-福荣路围合区内,实行“强化社会面管理,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以上措施自2月22日12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根据第5号通告,福田区在福田街道划定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封控区为:金地名津广场10座,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管控区为:金地名津广场8栋楼(1座、2座、3座、5座、6座、7座、8座、9座),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防范区为:滨河大道以南、益田路以东、深圳河以西围合区域内(封控区、管控区除外),实行“强化社会面管理,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以上区域管控措施按相关防疫规定执行,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82024468。以上措施自2022年2月22日24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深圳晚报 记者 周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