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九届人大九次会议第20210030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市生态环境局:
珠海市九届人大九次会议期间,郝晓龙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污染治理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我市从四个方面开展非非道路移动农业机械尾气污染防治治理。一是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及其工作规范办理牌证业务,对不符合国家第三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不给予办理注册登记。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把减少农机废气排放污染工作与防范遏制农机事故、落实安全检查结合起来,形成农业机械减排和安全监管的合力,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场院、机库、农机合作社等农机较多、污染排放大的作业场所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加快淘汰更新。我市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协调和督促各区开展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印发拖拉机报废更新政策宣传单5000张,进行多次宣传、动员。对原有老旧非道路移动农业机械采取中央、市、区三级财政累加补贴,鼓励“报废更新”,2021年开展报废50台拖拉机试点工作。四是强化联动监管。我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保部门开展工作,摸排汇总我市非道路移动农业机械数据,配合落实联系全市农业机械机主,提供相关农业机械年检资料,推动全市农业机械在国家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系统编码登记工作。
专此函达。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