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管理人员信息表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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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1日发表
福田、、盐田、区卫生人口计生局,龙岗卫生局、宝安及龙岗人口计生局,光明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属各单位,社会办各医院:
根据我委印发《关于深圳市卫生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职责分工的通知》(深卫人发〔2011〕300号)的要求,于4月26日前将《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管理人员信息表》填报到委应急办邮箱,请各单位于6月2前填写《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管理人员信息表》并报送委应急办邮箱(szswsjyjb@163.com)。
(联系人:杨建斌,电话:25602198,刘建华,电话:25601094)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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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管理人员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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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06:07:2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