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龙岗区横岗街道保安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
龙岗区横岗街道保安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规划区位于龙岗区横岗街道,拆除范围以龙岗大道为界分为东区和西区两个范围:其中东区东邻规划安塘路,西邻龙岗大道,北邻横坪路,南邻规划的大福路;西区东邻龙岗大道,西接规划的保安路,北邻横坪路,南邻规划的广安路。更新单元用地范围面积232100.2平方米,拆除用地范围面积223978.5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范围面积为159228.2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840000平方米,其中住宅440000平方米(含安居型商品房99440平方米),商业、办公及酒店合计260900平方米(含社区菜市场1200平方米),商务公寓110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面积29100平方米(含2所18班幼儿园各5400平方米,各独立占地5400平方米,公交综合车站10300平方米,110KV变电站3000平方米,若变电站附设于地下,则扣减相应计容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另外,允许在地下设置***50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地下附设公共充电站1100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一楼大厅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
2.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567号
3.改造现场
地址:龙岗区横岗街道保安片区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9月23日。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请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1606室,截止日期2015年9月2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
联系人:卢工 电话:0755-28919082 传真:0755-28918869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更新单元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1.区域位置、拆除与开发建设用地范围图
2.地块划分与控制指标、总平面布局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5年8月25日
***
1.区域位置、拆除与开发建设用地范围图.jpg
2.地块划分与控制指标、总平面布局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