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专项检察工作
为贯彻落实******对疫苗案件作出的***,切实履行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根据市检察院统一部署,近日,南山区检察院以“问题疫苗”为切入点,深入辖区内药监、卫生防疫等职能部门,组织开展了“问题疫苗”等涉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检察工作。
为推动“问题疫苗”等涉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检察工作办理,由南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孙爱军牵头,成立“问题疫苗”等涉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办案组,制定《南山区人民检察院“问题疫苗”等涉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检察工作方案》,及时组织检察人员研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明确“问题疫苗”等涉药品安全领域责任部门,厘清职责权限,有的放矢,稳步推进专项检察工作。南山检察人员走访了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南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相关行政部门对“问题疫苗”等涉药品安全领域的监管情况,重点针对长春长生、武汉生物等“问题疫苗”的采购、运输、使用情况以及疫苗常规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同时,南山区检察院通过与相关责任部门座谈的方式,沟通交流,督促各责任部门加强对“问题疫苗”等涉药品安全领域的监管。
据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回复,南山区未使用长春长生的狂犬疫苗,未使用长春长生此次涉事批次(批号201605014-01)的百白破疫苗和武汉生物此次涉事批次(批号201607050-02)的百白破疫苗。南山区已于7月25日后暂停使用所有长春长生的疫苗。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针对疫苗进货渠道是否合法、疫苗储存和运输是否合规等内容进行了核查,对辖区内接种门诊进行了预防工作风险排查。在核查、排查过程中,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
南山区检察院将继续关注“问题疫苗”事件后续处理情况,建议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向公众公开南山区疫苗使用情况,普及疫苗接种常识,消除群众顾虑,确保防疫工作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