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珠海市老旧小区更新实施办法(公开征询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为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涉及重大民生项目的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根据《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于2015年12月23日就《珠海市老旧小区更新实施办法(公开征询意见稿)》举行听证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本次听证主要围绕《珠海市老旧小区更新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进行。
二、听证会时间
时间:2015年12月23日(星期三)下午3时。
地点:另行通知。
三、听证参加人类别及名额(21人)
(一)市民,6人(其中老旧小区业主4人);
(二)业主委员会,2人;
(三)物业管理协会专家,2人;
(四)管线运营单位,2人;
(五)规划委员会专家,1人;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1人;
(七)房地产评估机构,1人;
(八)政府部门,3人;
(九)律师,1人;
(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1人。
四、听证参加人报名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对听证事项有较为明确意见或建议;
(4)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公正、理性陈述意见和建议;
(5)能依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6)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参加人名单将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公布)。
五、报名办法
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接受听证参加人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时需填写《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并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还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6日下午5时。
六、听证参加人确定方式
报名截止后,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听证参加人名单,及时通知听证参加人并通过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公布。
如报名人数较多,难以确定听证参加人的,将按照听证参加人类别及名额通过公开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的参加人员。未能参加听证会的报名人员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提交有关意见和建议。
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七、报名传真电话及电子邮箱
联系人:熊文洲
电话:134****7065
传真:6126059
电子邮箱:xiaotuanwei@bnuz.edu.cn
***:1.《珠海市老旧小区更新实施办法(公开征询意见稿)》
2. 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12月7日